題記:
作為一名有著20年從業經驗的“老”法官,姜艷對于工作卻依然報著新人般的熱情和敬畏。“你相信我,我是專業的”,是她常對當事人說的一句話,這是她對自己職業素養和能力的自信,也是她對當事人最真摯的承諾。
姜艷,現任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金門路法庭庭長,2018年“山東省先進工作者”。從業二十年來,她所審理的幾千起刑事、民商事案件無一例錯案,無一例上訪。曾先后獲得“青島市青年崗位能手”、“青島市勞動模范”、“全省法院辦案能手”、“全國法院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法官像天平,一手托兩家”
在姜艷看來,化解糾紛、促進和諧是一門藝術。她一直認為做調解工作要尊重個體差異化,針對不同當事人要采取不同的方式靈活處理,進而找到原被告利益的平衡點。與此同時,要真真正正站在當事人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給當事人以信任感,讓他們相信法官是在為他著想,從而才會放下對抗情緒。2007年姜艷從少審庭調入速裁庭,7個月審結案件358起,2010年審結747起,2012年更是審結807起,這意味著平均每天都要審結3-4起案件。
在一起鄰里糾紛案件中,兩家小孩玩耍中碰撞受到輕微傷害,雙方鬧到面紅耳赤、劍拔弩張,那幾天,姜艷找完原告找被告,白天當事人不在家就下班后晚上去,先后跑了十幾趟。在她的真誠和耐心的調解下,兩家各讓一步,握手言和。她告訴記者,“只要真正把當事人裝在心里,就沒有調不好的案子。”
正是由于這種辛勤和真誠,以及對案件的駕馭能力,幾年來她辦理的當事人到庭參與訴訟案件的調撤率都在75%以上,更是實現了低上訴、無改判、無發回重審和零上訪。她表示,為使當事人徹底服判息訴,一定要注重一個“細”字,盡力把每一份判決書都寫得清清楚楚、通俗易懂。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判后釋法工作,盡量讓當事人贏得明白,輸得清楚,消除疑慮和誤解。
“法官不是官”
2013年,姜艷開始擔任速裁庭部門負責人,團隊里補充進了大量的新鮮血液。這些年輕法官大都為85后,姜艷因材施教,結合團隊每個成員的性格特點去激發他們的積極性。在法官員額制改革中,姜艷團隊的四個審判員全員入額,成了全院的獨一份。現在每個員額法官也都開始帶自己的團隊了。為了更好的幫助他們成長,每個周五姜艷都會組織大家開交流碰頭會,鼓勵大家將一周遇到的問題拿出來一起討論,統一裁判尺度,保證案子判下去后能夠讓當事人信服,減少上訴。
對于帶團隊,姜艷的妙招就是“寬嚴相濟”,她表示要允許年輕人犯錯誤,要給他們時間去成長。面對年輕法官出現的錯誤,她會用他們可以接受的方式去指正,也會去跟他們一起承擔責任。她時常跟年輕法官說,法官只是一個職業,而不是官。要搞明白自己的職業特性,培養自己的職業素養,要不斷地進行學習,無論是理論學習,還是實踐學習。作為“老法官”的她更是以身作則,多學習,多鉆研,摸索出“集中調解和開庭法”,在庭前調解階段,把爭議不大的幾個案件安排同時調解。當事人到場后,先集中告訴他們調解的基本原則,然后讓他們各自進行溝通,協商解決,最后再根據案件的協商程度參與個案調解。通過此法,她曾用20天成功審結拖欠供熱費的84個案子,集中一周閱卷發訴,一周開庭調解,一周寫判決。最終被告到庭的47件案件全部達成調解協議,而剩下的30多起被告拒不到庭的案件直接依法判決。
她這種樂于鉆研的性格也感染著團隊的每一個人,整個團隊都蓬勃向上,對工作充滿了熱情。
就是這樣一位看上去非常平易近人的法官,身上仿佛有著釋放不完的能量。她處事冷靜,對待工作卻異常熱情。待人謙和,案件面前卻又極具駕馭能力。面對“山東省先進工作者”這樣的榮譽,她很謙遜,“這不是我一個人的榮譽,這是我們整個市南法院的榮譽。是因為有了這個集體,才有了我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