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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新聞發布會
主持人: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歡迎出席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地方政府立法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政府的重要權力,是建設法治政府、促進依法行政的基礎性工作,需要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進行統籌安排。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對2016年市政府規章制定工作進行了安排。為增進大家對規章制定計劃的了解,提高社會各界參與政府立法工作的積極性,使得我市的政府立法工作匯聚民智、反映民意,今天我們邀請了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藍海華副主任,就《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起草過程和主要內容,向大家作一下通報,并回答大家的提問。下面,請藍主任介紹有關情況。
藍海華: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歡迎大家前來參加本次新聞發布會,也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特別是對政府立法工作的關注和重視。2016年1月12日,市政府第9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該計劃。下面,我向各位新聞界的朋友介紹一下《2016年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計劃》的有關情況。
一、《規章計劃》制定過程
為做好《規章計劃》制定工作,2015年8月,市政府法制辦印發《關于提報2016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的通知》,向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征集2016年市政府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同時,在青島政務網、青島政府法制網刊登信息,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規章制定計劃項目建議。經征集,共收到項目建議33件,其中,建議完成項目18件,調研項目15件。市政府法制辦根據項目建議逐項進行了研究論證,初步形成了《規章計劃》征求意見稿。在此基礎上,再次征求了有關方面的意見,最終形成了《規章計劃》草案。1月12日,經市政府第9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近日,市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實施。
二、《規章計劃》主要內容
《規章計劃》確定的項目分為送審項目和調研項目兩類。送審項目,是指責任單位按照計劃確定的時間完成起草工作任務,并提交市政府法制辦審查,力爭本年度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的項目。這類項目一般社會關注度高、實踐急需、條件相對成熟。調研項目,是需要開展調研論證的項目,為政府立法的連續性做好準備,條件成熟的,應及時向市政府送審。目的是送審一批、儲備一批,充分利用好立法資源。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并結合我市政府立法工作實際,按照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今年《規章計劃》確定了10件送審項目和18件調研項目。10件送審項目主要涉及四大方面: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擬制定《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二是在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方面,擬制定《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三是在提高服務“三農”水平方面,擬制定頒布《青島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辦法》和《青島市農村氣象服務管理辦法》;四是在推進城鄉建設與管理方面,擬制定頒布《青島市軌道交通綜合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辦法》。
關于調研項目,根據《規章計劃》安排,2016年擬對青島市碳排放總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青島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等18件政府規章項目進行調研,其中修改修訂類5件,新制定類13件。通過調研,將了解和掌握我市相關領域工作開展情況和國內外有關立法情況的第一手資料,為今后政府規章制定工作做好項目儲備。
三、《規章計劃》項目制定必要性
今年政府規章送審項目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新制定的政府規章共7件,主要是《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青島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辦法》《青島市農村氣象服務管理辦法》《青島市軌道交通綜合開發利用管理辦法》《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青島市城市公有房產管理辦法》。第二類重新修訂修改的政府規章3件,主要是《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青島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新制定和修訂修改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現有法律法規適用存有空白或盲點的,需要補充。如現有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法規,主要適用于城市集中供水。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農村普遍推行鄉鎮或村(社區)集中供水,城市也出現了在社區現制現售純凈水等新興業態,因此,擬通過制定《青島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予以補充。
二是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需要規范。如,為了促進農村和農業發展的需要,不斷提升農村勞動力科技文化素養,擬通過制定《青島市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辦法》,規范農村勞動力培訓運行機制、績效管理、體制建設和新型農民職業認定等內容,加大對農村勞動力培訓力度。制定《青島市農村氣象服務管理辦法》也是出于同樣目的。這兩個規章的制定,也是我市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新思路的直接體現。
三是以制度建設引領改革發展的,需要創設。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許多工作走在改革開放的前列,得到國家和省政府全力支持。今年,國家教育部要求我市先行先試現代學校制度改革。由于現代學校制度涉及政府與學校、學校與教師、學校與學生以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機制變革,首先需要制度建設引領,制定出臺《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就是改革試點的前提條件。另外,國家正在全面推行公共資源交易統一管理,出臺《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也是勢在必行。
四是現有政府規章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或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需要完善。如《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已實施20余年,而我市公交行業在運營票制、管理體制等方面發生了巨大變化,相關法規對乘客及經營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進行了新的規范,需要對《青島市城市公共交通車輛乘坐規定》進行重新修訂。另外《青島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規定》《青島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均屬于此類情況,均需要重新修訂。
四、《規章計劃》督辦落實
為了保證規章計劃的落實,各規章計劃項目都明確了責任單位和提報審議時間,要求責任單位按時完成計劃任務。市政府法制辦將加大對責任單位的監督指導力度,積極協調推進,確保規章計劃的完成。借此機會,特別想說明,政府立法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專業性都很強的工作,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體現執政為民、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正確反映廣大人民的意愿,促進經濟社會的依法管理與服務,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今年是我市享有地方立法權30周年。30年來,市政府不斷完善開門立法制度,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現在所有的規章制定項目,除涉密的項目外,必須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同時全面建立了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去年,我市建立了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制度,確定全市77家基層單位作為政府立法聯系點。今后,所有的規章草案均需有針對性地征求基層聯系點的意見,以全面提升征求意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規章計劃,就是堅持民主科學立法,主要目的是希望全市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能關注和支持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支持和參與政府規章制定工作,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具體體現,我們熱烈期盼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無論是在規章項目的確定,還是具體制度、措施的制定,都能積極獻言獻策,使政府立法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為實現法治政府的奮斗目標而共同努力。
最后,再次感謝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對政府立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謝謝大家!
主持人:謝謝藍主任的介紹。下面是提問時間,大家有什么問題可以提問。今天涉及規章計劃項目責任單位的法制機構負責同志也到會了,新聞單位可以向他們提問。如果沒有問題,我們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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