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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記者朋友們:
大家好!新聞發布會現在開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環境保護法》,讓公眾充滿了新的期待,今天市環保局將為我們發布我市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的有關情況。
出席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是青島市環保局副局長唐存禮同志、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沙愛平同志,他們將分別為我們介紹我市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有關情況及今年以來我市查處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例,首先有請市環保局副局長唐存禮同志介紹有關情況。
唐存禮:各位記者朋友,大家好!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于204年4月24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環境保護法》》著重解決了當前環保領域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更新了環保理念,完善了環保基本制度,強化了政府和企業的環保責任,加大了對企業違法排污的處罰力度,回應了公眾對環境問題的關切,是環境保護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現將我市新《《環境保護法》》貫徹落實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嚴懲環境違法行為
一是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工作部署,經市政府同意印發了《青島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方案》,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年的環保大檢查行動。成立指揮部,確定了大氣、廢水等十二項重點工作。要求各區市政府認真組織,全面檢查,分類治理,市大檢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采取重點檢查和抽查相結合方式,對各區、市環境保護大檢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是開展環保執法大會戰。4月份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保執法大會戰”,嚴肅查處各類環境污染問題。市環境監察支隊利用節假日獨立開展4次集中突擊檢查行動,3次夜查,組織各環境監察大隊在全市實施集中檢查行動4次,交叉檢查2次。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2272人次,檢查各類排污企業2464家次,查處糾正各類環境違法行為198起,立案處罰541萬元。對9家小橡膠企業實施查封。
三是開展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要求,組織各區市積極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了拉網式排查,清查出重點環保違規項目313個。其中關停取締58個,停產限產治理78個,限期補辦手續177個。目前已完成環保審批驗收手續正常生產的86個。
四是開展冬控執法及大氣污染防治項目治理。冬控期間,共檢查廢氣污染源1461家次,揚塵污染源617家次,實施污染物監測1189次,查處糾正環境違法行為和管理不規范現象125起,處罰金額305萬元。約談了11家超標排放廢氣污染物的重點企業。責令8家熱電企業于供暖期后實施停產治理。淘汰了燃煤鍋爐18臺;計劃實施燃煤鍋爐提標改造項目122個,目前開展51.6%;計劃實施揚塵治理項目21個,目前開展71.4%。計劃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28個,目前開展75%。
五是開展流域污染專項執法檢查。嚴格落實《青島市膠州灣保護條例》,圍繞環膠州灣保護工作重點,強化執法,重拳出擊,組織對全市所有河流、飲用水水源地及涉水排放企業、污水處理廠等進行全面拉網式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查處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市環保局組織開展了3次突擊檢查行動,重點檢查了墨水河、嵯陽河等重點流域沿途兩側、周邊重點區域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城鎮污水處理廠等各類設施運行情況。
六是開展為考生送安靜專項執法活動。牽頭印發了《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監督管理的通知》,自2015年5月20日起,啟動中高考期間“為考生送安靜”活動。聯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等部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聯合執法,加強對各類環境噪聲的監督管理。
二、制定《青島市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責任規定》
為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關于環境保護多元共治的現代化環境管理理念,構建齊抓共管的環保工作大格局,前期,我局起草了《青島市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責任規定》,并于5月14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規定》共7章39條,著眼于解決當前環保突出問題和加強薄弱環節,兼顧環境質量的長期改善,將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三定”方案中規定的環保職責予以明確細化,具體規定了市、區(市)人民政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20個與環保工作密切相關的重點政府部門及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的環保職責,明確了保障措施和追責條款,使承擔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具體化、明晰化,提高了相關規定的可操作性。在保障措施方面,《規定》從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定期調度、分析、通報相關環境問題、有關部門相互協查等方面制定了具體制度措施。《規定》還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對責任追究做了專章規定,分別列舉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事業單位不依法履職的具體表現情形,明確了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和追責實施機關及移送機制。規定的發布實施必將推動我市進一步形成環保工作合力,構建全社會共同向污染宣戰,共筑生態環保防線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強化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
新《《環境保護法》》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法律制裁力度,對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以及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等四種情形規定了移交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的嚴厲行政制裁措施;并規定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全市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各類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環境問題,特別是對偷排偷放、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惡意排污行為,堅持重典治亂、鐵拳鐵規治污,嚴懲不貸,絕不姑息,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的高壓態勢。針對其中構成刑事犯罪的違法行為,我局強化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協作,加強與公、檢、法、司等部門聯動,對符合刑事犯罪立案條件的,一律依法查處后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堅決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了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無縫銜接。今年以來,全市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466起,處罰金額2058萬元;其中,移送公安部門5起,抓捕歸案4人,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形成有力震懾,促進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環境守法意識的增強。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實現了行政執法與司法的有效互補,增強了執法剛性,推進了各部門環境執法良性互動,對及時有效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環境權益,保障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謝謝。
主持人:謝謝唐局長的介紹。下面有請沙支隊長就查處的典型案例情況做一個介紹。
沙愛平:各位記者朋友,我來發布五起典型案例。
一、某酸洗廠私排廢液案
2015年4月20日,城陽環保分局接到舉報,反映城陽區棘洪灘街道北萬村老貨廠有一酸洗廠,污水直排,嚴重污染村河。當日,青島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城陽公安局經偵大隊、城陽環保分局監察大隊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該處實施突擊檢查,發現這家私人作坊正在對鐵件進行酸洗作業,無污水處理設施,生產廢水通過廠外水渠流入西側垃圾廠自然滲漏。據調查,該作坊老板高某未辦理工商登記和環保審批手續。現場勘察廢水排放量已超過16噸。三處點位取樣監測PH值均小于2,屬于危險廢物。4月23日,城陽環保分局依法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機關立案調查。5月25日,涉案嫌疑人高某已被刑事拘留。
二、某機械有限公司違反環評制度、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排污案
2015年4月14日,城陽環保分局執法人員對青島某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未經環保審批擅自進行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生產污水進入污水調節池后,未經處理通過潛水泵和軟管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網。該公司整套污水處理設施長期處于停運狀態。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城陽環保分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處罰款20萬元。4月27日,城陽環保分局依據《《環境保護法》》,將案件移交當地公安機關,建議對違法嫌疑人實施行政拘留。5月27日,孫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這是首次運用新《環境保護法》第63條對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的首個移交行政拘留的案例。
三、利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違反環評制度案
2014年10月,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執法人員對利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9家單位橡膠制品(輪胎等)生產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并已建成投產。該9家單位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的有關規定,黃島分局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并處罰款15萬元。在責令停止生產期間,部分企業仍利用夜間擅自進行生產,2015年4月1日,黃島分局依法對利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單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了查封。
四、青島中海海洋魚粉有限公司連續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案
2015年1月15日,青島市環保局城陽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燃煤鍋爐外排煙氣中二氧化硫濃度超標。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2015年1月26日城陽分局依法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2015年3月3日處罰款1萬元。2015年1月29日,城陽分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了復查,發現該單位燃煤鍋爐外排煙氣中二氧化硫濃度仍然超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城陽分局對該單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3萬元。
五、青島宏利石油有限公司環秀加油站加油槍油氣回收設施脫落破損案
2015年4月11日,青島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單位2把加油槍無油氣回收設施,4把加油槍油氣回收設施破損。該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青島市環保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千元。需要說明的是前兩個案例沒有點到企業的名字,目前公安正在辦案的需要沒有發布名字,謝謝。
主持人:感謝兩位發言人。下面,請記者朋友們提問。
記者:我是青島電臺的記者,這個問題想局長提問,您通報了責任規定制度的情況,我想問一下這個規定主要是解決哪些問題?能不能具體的介紹一下或者是舉例說明一下,什么時間具體實施呢?
唐存禮: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而制訂的一個責任規定,同時也是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的一個重大舉措,這個規定目前已經市政府第七十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近期正在按程序辦理印發的有關工作,而且不久就會印發實施。這個規定主要解決了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監督工作管理責任,解決了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過于籠統、不夠系統、操作性不夠強等問題,大家知道環境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它需要全社會各個方面齊抓共管、多元共治,但是長期以來各級政府及其環境保護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職責都分散在諸多的法律法規當中,這就使有的部門對于應當承擔的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認識和落實不夠到位,影響了環境保護工作的開展,針對這種情況,這個責任規定從當前我市環保工作實際需要出發,依法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當承擔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明晰化、具體化,具有系統性、可操作性,以強化各級政府部門的責任意識,在全市建立完善社會各方面共同參與的環境保護工作大格局。
解決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建立和完善了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的保障機制,這個責任規定著眼于責任的落實,從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定期調度、分析、通報相關環境問題,有關部門相互協查以及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完善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和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制度等多個方面做出了規定。
特別是針對廣大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部門配合不利,甚至推諉扯皮問題,責任規定專門就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相互協查作出了規定,一是規定各部門在履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的過程中應當相互配合,發現存在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環境事故隱患或者是環境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的移送到有管轄權的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并且要形成書面的移送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的進行調查處理。二是規定需要聯合執法的應當組織聯合執法,各有關部門應當積極的配合。
解決的第三個問題就是強調了責任追究機制,為了強化責任的落實,這個責任規定在制訂的過程當中,按照履職要盡責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要求,依據《環境保護法》、《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和《山東省環境污染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對相關責任人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是履職不到位等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分條款,依法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記者:我是青島電視臺生活在線的記者,從新法實施以來我們一直關注,新法中提出了按日計罰的處罰措施,現在為止青島有幾起案件,具體的情況是怎么樣的?
唐存禮:從今年1.1日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我市一共實施了一起按日連續處罰的案件,剛才沙支隊長通報了一些典型案例的時候已經通報了這起案例,就是青島中海海洋魚粉有限公司連續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案,盡管這起案件按日連續處罰的數額比較小,因為按日連續處罰的天數比較短,只有3、4天的時間,但是它卻反映了我們有法必依、有違必查的態度和決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起到了對違法行為的震懾作用,具體的案例后面可以發給各位記者。
記者:我是半島都市報的記者,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后,大家知道環保部門執法權力有所增強,被監管方來說新《環境保護法》給予了環保部門什么新的環境監管執法權力?截止到目前,青島市已經運用這些新的權力,查處了多少新類型的環境違法案件,謝謝。
唐存禮:應該說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針對目前環境保護領域存在的環境執法手段過軟、權力有限等問題,有針對性的賦予了各級政府和環境保護部門一些新的監管權力,這些監管權力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規定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有權進行現場檢查。第二個方面,就是授權環境保護部門對于違法排放污染物拒不改正的可以實施按日連續處罰。對于造成或者是可能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設施設備可以進行查封、扣押,對于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的單位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和停產整治。第三個方面,規定對于一些沒有取得排污許可證、違法排污拒不改正的,對于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擅自開工建設又拒不整改的,以及采取暗管、滲坑、偽造監測數據,或者是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為,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外,環境保護部門應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引入行政拘留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三個大方面的權力。
應當說今年以來,新法實施以來,我們市、區兩級環境保護部門充分運用新法賦予我們的這些權力,采取獨立執法,或者與公安部門聯動執法的方式,加大了檢查、監督處罰的力度,依法嚴厲制裁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到目前為止,全市兩級共實施按日連續處罰1起,查封扣押11起,實施限制生產1起,移交公安5起。關于提到的這些案例問題,我想這里面按日計罰的案例剛才沙支隊長已經通報了,關于查封扣押的案例,剛才在5起案例當中也已經通報了1起,就是利來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涉及生產橡膠制品的企業有關設施設備被黃島分局依法查封的情況,另外是平度、即墨各一起,由于時間關系就不一一介紹了,新聞發布會過后我們發給各位記者。
關于限制生產的案例,也只有1起,這也是由黃島分局具體做出的,案情是這樣的,2015年3月,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對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檢查的時候發現這個企業玻璃窯爐排放廢氣的二氧化硫超過了《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根據新《環境保護法》第60條關于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的有關規定,以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的有關規定,黃島分局4.16日對該企業作出責令限制生產的決定。關于移交公安的行政拘留和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例,剛才沙支隊長已經通報了兩起,就是某酸洗廠私自排放危險廢物,某機械公司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排放污染物案,其他還有三起,這三起新聞發布會結束以后,如果記者朋友們需要的話,我們也發給大家。
記者:我是城市信報的記者,清查出313個重點項目,5.31日之前就完成整治,這些都已經按照規定完成整治了嗎?
沙愛平:關于這個項目的清理整頓去年11月份就開始了,截止到5月底就必須全部完成,按照省廳和市局的建設項目的有關要求,我們支隊主要負責清查,最終梳理出來以后是313家重點違規建設項目,依法進行了處理,其中這里面關停取締了58個,停產限產78個,限期補辦手續是177個,到目前已經完成了86個,其他的正在辦理當中,另外還有行政處罰,完成的處罰是89個,還有正在進行當中的。按照省廳的要求,凡是沒有完成的項目,必須停產治理,這是一個明確的要求。
關于這個問題,應該說長期以來由于歷史上的多方面的原因,咱們違規建設項目在山東省來說普遍存在,對這些項目主要存在什么問題呢?主要是治污設施不配套,超標排污現象比較嚴重,嚴重的影響了環境質量的改善和總量減排任務的完成,按照新的《環境保護法》的要求,凡是今年1.1號以后違規新建的建設項目,一律按照新《環境保護法》進行更加嚴格的處罰,從停止建設一直到行政拘留,規定的非常嚴格。我們下一步支隊對各區市更進一步督查,對新發現的違規建設項目嚴厲查處,對于現在正在整改的項目,要進一步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盡快的達到要求。在這期間凡是沒有達到要求擅自生產的發現之后要嚴厲處罰,我們要加大媒體曝光的力度,形成高壓態勢,對我們的建設項目整治到位,把省廳的要求落實到位,這樣督促企業守法經營。
主持人:因為時間關系就不再提問了,新聞發布會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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