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青島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14年青島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情況。2014年,我市按照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要求,對全年環境空氣中主要指標進行了監測與評價。據統計結果顯示,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62天,優良率達71.8%,全年未出現嚴重污染天氣,與2013年同期相比,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從2013年的23天減少到2014年的9天。
????PM2.5濃度低于全省平均
????2014年,我市統計結果顯示,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62天,根據山東省環保廳發布的17城市大氣環境質量排名,我市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濃度均遠低于全省平均數值,“藍天白云,繁星閃爍”(能見度日均值≥10公里、日累計時間超過16小時)的天數居全省前列。
????市內各區PM2.5濃度同比均實現改善,改善率最高為市北區21.7%、最低為嶗山區1.7%。從分轄區情況來看,PM2.5年均值由低到高依次為:市南區52微克/立方米、市北區54微克/立方米、嶗山區58微克/立方米、城陽區59微克/立方米、李滄區60微克/立方米、黃島區65微克/立方米。
????燃煤仍是污染重點
????2014年,我市全面實施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組織對全市燃煤企業脫硫設施實施了大規模提標改造,并加大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監管。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在2014年聯合南開大學對我市PM2.5成因進行了第二輪源解析,分析結果顯示,市區PM2.5來源中,燃煤、機動車、揚塵分別約占32%、24%、23%,其他為工業、服務業與居民生活排污。與2012年開展的第一輪源解析結果相比,燃煤所占比重下降8個百分點,揚塵和機動車所占比重分別上升1個百分點和4個百分點。
????2015年,我市將繼續大力推進能源結構和產業布局調整,推進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實施一批燃煤鍋爐廢氣高效治理和有機廢氣治理項目。同時還將強化揚塵污染控制,開展裸露土地綠化;提升機動車污染防治水平,全面銷售國Ⅳ柴油,發展新能源汽車;全面落實新環保法,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繼續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范圍從市區擴大到各區市,按季度核算生態補償結果,并向社會通報,通過多措并舉,持續改善全市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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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違法處罰出臺裁量基準規定
????本報訊(記者 蔣世龍)昨日,記者從市環保局獲悉,我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山東省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和環境保護部《規范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印發《青島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青島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印發〈青島市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通知》和《青島市環境保護局關于修訂青島市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細化量化標準的通知》同時廢止。
????規定中,詳細介紹哪些違法行為從輕或從重處罰,實行行政處罰“先例”制度,對環境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作為以后對同類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先例。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類違法當事人,在實施行政處罰時,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應當基本相當。同時,實行行政處罰說明制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說明處罰的事實根據、法律依據、裁量基準適用情況以及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是否采納等內容,增強說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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