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我市12人獲評首屆青島和諧使者,評選出的和諧使者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庫,并在管理期內,享受市政府津貼,每人每月1000元。
????根據去年出臺的 《青島和諧使者選拔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和諧使者的選拔范圍為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慈善事業、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殘障康復、教育輔導、就業援助、職工幫扶、犯罪預防、禁毒戒毒、矯治幫教、人口計生、糾紛調解、應急處置等領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為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組織和社區提供專業社會服務,協調社會關系,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發展社會功能,推動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優秀社會工作人才,重點從社區、社會服務類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選拔產生。
????和諧使者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不超過20名,管理期限為4年。和諧使者在管理期內,享受市政府津貼,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發放一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市級優秀人才各項待遇不重復享受。和諧使者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庫,市里每年組織部分和諧使者參加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培訓及國情考察、咨詢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