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社局發布《青島市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業務經辦規程》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政策解讀,就繳費年限的計算、個人賬戶的轉換、重復繳費和重復領取待遇等問題進行詳細解讀。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交叉繳納的,如果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在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之前,要先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有關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并將養老保險關系歸集至待遇領取地,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制度銜接手續。
????繳費年限如何計算?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轉換?這是不少參保人最為關心的問題。記者了解到,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合并累加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其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此外,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者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政府、集體補助部分)全部轉移,并累計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
????針對養老保險繳存中重復繳費的情況,記者采訪市人社局了解到,參保人員存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情況的,由轉入地社保機構負責清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復繳費時段相應的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
????參保人員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的區、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核定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金額,通知參保人員退還。參保人員退還后,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扣除政府補貼)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