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6月1日,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將正式實施,新《規范》中要求藥品零售企業應該配備執業藥師。記者了解到,由于執業藥師屬于稀缺職業,有證的執業藥師多選擇醫院和藥企,很少有人選擇到藥店工作,屆時島城的一些零售藥店將面臨考驗,國家食藥監局為新規范的實施設置了3年過渡期,到期后如果還沒有配備執業藥師,部分藥品零售、批發企業面臨出局。 ????藥品新規6月1日實施 ????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英文縮寫GSP)經衛生部通過并于2013年2月19日正式發布,將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范》中要求藥品零售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應當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為新《規范》實施設置了3年過渡期。到2016年規定期限后,對仍不能達到新修訂藥品GSP要求的企業,將依據《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停止其藥品經營活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及時出臺具體實施步驟,嚴格監督實施新修訂藥品GSP,進一步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開藥店需執業藥師 ????“藥店內如果沒有執業藥師,百姓用藥會存在安全隱患。”多年從事藥品銷售工作的王經理告訴記者,新《規范》實施后,藥品流通行業或許面臨洗牌,一些沒有配備執業藥師、規模較小、經營不規范的批發和零售企業將面臨被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