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社保結余資金可根據規定進行投資運營,不得動用社會保險基金平衡政府財政預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于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等。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監督工作的意見》,以防范和化解社會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維護基金安全完整,該意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逐步取消現金支付
????社保基金支付行為將受到嚴格的監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基金應當按照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出,非經法定授權或程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增加支出項目、提高支出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社會保險業務審核,應當按照初審、審核、復核、單位負責人簽字審批等程序辦理基金支付業務。根據規定,基金支付一般不直接使用現金,基層服務網點也應當逐步取消現金支付業務。
????基金嚴禁違規投資
????在社保基金的管理上,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基金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除接受財政專戶撥付的基金及該賬戶的利息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收入業務。
????社會保險結余基金除留足必要的支付費用外,其余應轉存為國有(國有控股)商業銀行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或按國家規定進行投資運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動用社會保險基金平衡政府財政預算、違規投資運營,不得用于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挪作其他用途。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實現收益最大化。財政部門應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的意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及時將結余基金用于購買國家債券或轉存定期存款。財政部門憑銀行出具的原始憑證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