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積分制讓新市民有房住
????“安居才能樂業(yè),無論是本地戶籍居民,還是外來務工人員,都渴望一處安定的居所,這對每一個家庭來說都是莫大的溫暖。”市政協委員、新市民之家主任陳明鈺說,他關注外來務工群體多年,除了工作的辛勞、離家的鄉(xiāng)愁,住房問題同樣是擋在外來務工人員面前的一座大山。“如果住房問題解決了,那么隨之而來的孩子入托入學以及全家人的社保醫(yī)保養(yǎng)老等問題也就順理成章能得到解決。”陳明鈺說。
????“我看到有外地城市引入了積分的方式,外來務工人員依據工齡、技術種類等不同進行積分,達到一定積分即可申請入駐當地建設的公租房,并享受部分戶籍待遇,如孩子免費入托入學等。”陳明鈺委員建議道。
????記者從我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2012年我市出臺《關于加快發(fā)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首次提出將面向新就業(yè)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其他對象供應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為成套中小戶型住房或集體宿舍。還對新就業(yè)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其中,申請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的新就業(yè)職工應具有市區(qū)常住戶口、首次參加工作不滿5年,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本市市區(qū)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申請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在公安機關連續(xù)辦理市區(qū)范圍內暫住登記1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在我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在本市市區(qū)范圍內無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目前我市針對新就業(yè)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群體已建設了多個公租房項目,如位于開發(fā)區(qū)濱海大道旁的武船重工公寓,位于黃島區(qū)昆侖山路以東、辛安六號路以南的辛安公租房項目包括公租房和人才公寓兩類房源。自2012年開始,我市計劃5年內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不少于5萬套。2013年全市共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1681套,占房源總量的64%,公共租賃房房源占比超過六成,再創(chuàng)歷史新高。
????加大配建制讓入住者享便利
????市政協委員、青島市委黨校政治學教研部主任敬志偉教授則聚焦在如何拓展和規(guī)范保障性住房融資渠道等方面。“山東路璟臺項目是個很好的例子,采取配建制的方式,既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而開發(fā)商在商品房中配建部分保障房還能享受到土地出讓金、開發(fā)建設配套費等方面的優(yōu)惠。對低收入家庭來說,在成熟商圈一帶生活工作,能帶動他們的就業(yè),從而提高家庭收入。”敬志偉委員指出,這也是我市保障房建設方面的一個創(chuàng)新,希望能進一步加強。
????據悉,為緩解土地資源供需矛盾,我市自2008年開始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規(guī)定凡是規(guī)劃為住宅的房地產項目,全部要配建一定數量的保障性住房,居民由此可以享受與大住宅社區(qū)一樣的商業(yè)、教育、交通配套,低收入家庭可以就近享受城市的公共生活配套。其中,新增建設用地規(guī)劃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城中村和舊城區(qū)改造項目,扣除拆遷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企業(yè)用地規(guī)劃為住宅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不適宜配建的地塊,要提取相應比例的土地出讓金用于集中建設項目用地的征收補償。目前,全市配建的保障房比例已達50%。在2013年開工建設的54個保障性住房項目中,配建項目30個,房源9827套,占任務目標的60%。
????鼓勵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房建設
????不過敬志偉也注意到,保障房建設資金量巨大,與普通商品房開發(fā)相比,具有建設運營期長、利潤率低、房地產企業(yè)參與動力不足、融資困難較大等特點,成為建設保障房的難點或瓶頸。為此他建議探索分散投資風險,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可持續(xù)性,鼓勵擔保和保險機構參與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資。“可嘗試設立政府專項基金或專門的機構為保障性住房項目融資提供貸款擔保或保險。”敬志偉委員表示,擔保和保險機構的職責在兩方面發(fā)揮作用,一是為開發(fā)主體和保障性個體提供信用支持,促進資金周轉,直接增加保障性住房資金的流動性,多種融資工具的業(yè)務空間。二是在保障性住房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發(fā)揮平臺或組織作用,創(chuàng)造條件吸引各類保險基金進入,為保障性住房投資提供穩(wěn)定的資本金籌集渠道。
????體內循環(huán)杜絕經適房尋租
????在經濟適用房管理方面,“由于經濟適用房就保障群體而言價格仍然偏高,導致符合條件的人群負擔過重,或者根本無力購買。再者如果將全部積蓄都用于購買經濟適用房,必然會影響到以后家庭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因此部分人員就選擇變相轉讓的方式,即以自己的名義購得房屋,但是私下與他人簽訂轉讓協議,待5年后允許上市時再辦理房產交易手續(xù)。”市人大代表徐海潔指出,鑒于經濟適用房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實現經濟適用房建設的初衷,并且會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因此建議有計劃地減少經濟適應房的建設數量,直至最后取消。同時要擴大公租房建設規(guī)模,從政策上加大扶持力度,將原本用于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土地和資金轉向公租房建設,逐步建立以公租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
????敬志偉委員則建議實行限制上市交易。對于銷售的經濟適用房,應采取體內循環(huán)、封閉運作的方式。即購買者如欲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購,再分配給其他適合條件的新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從產權產籍管理上,經濟適用住房應單獨登記,不允許出租、抵押、典當等,消除經濟適用住房中的以投機、投資為目的尋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