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說:酸奶不能加熱 包裝沒說“到位”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琴牌新希望乳業方面,一位負責業務的萬女士對此事解釋說:“該款產品屬于低溫酸牛奶,應在2到6攝氏度環境下儲存,保質期也較短為5天,而且不能加熱飲用。”
當問及為何產品包裝上對上述說法毫無提示時,萬女士稱:“當時在設計與生產時,沒有想到過消費者會有如此的疑惑,這產品上市才一兩個月時間,可能在包裝與推廣上,還沒有那么面面俱到。”
那么,在運輸與銷售的環節,超市方面處理的如何呢。對此,記者聯系到了銷售該牛奶的百盛超市方面。超市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到記者采訪后,將情況記下并承諾轉達相關負責人,稍后將給出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前,未收到來自百盛超市的任何答復。(青島新聞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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