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承包地問題,酒后堂弟找到堂兄理論,二人言語不和,發生廝打。慌亂之中,堂弟捅堂兄三刀,造成堂兄腹主動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日前,法院宣判被告人邴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主任,我用刀把我哥(邴某)捅了。”2011年8月23日下午,城陽區惜福鎮街道西葛社區的治安主任黃先生,接到社區居民邴某某打來的電話。黃先生隨后趕到被害人邴某家,后來邴某受傷死亡。正當
日前,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法庭認為,被告人故意殺人罪成立,但考慮到被告人邴某某系投案自首,認罪、悔罪,并愿意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 150萬元。法院最后認為邴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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