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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縮水再次引市場關注!類似事件業主損失如何彌補? ????不少市民知道,開發商銷售的商品房,因為用地性質不同,其產權年限有40年、50年、70年等多種區別。近年來,市區一些樓盤因為產權縮水,讓購房者倍感糾結。 ????近日,多位市民咨詢產權年限縮水的房子能否購買的問題。一位購房者反映,前期看了漿水泉路附近某小區的房子,感覺區位、戶型都不錯,價格也還可以接受,準備購買時卻得知房屋產權可能還不到40年。筆者來到位于漿水泉路某小區的售樓處,一位售樓人員告訴筆者,該小區最晚交房時間為2014年。對房屋產權年限的問題,售樓人員稱,小區土地性質是商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也就是說總的產權年限為40年。對產權縮水的問題,售樓人員并未回避,明確告訴筆者,產權年限從開發商拿到國有土地使用證開始計算,到交房時小區實際產權年限可能只有30多年。筆者算了一筆賬,以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為例,按每平方米9000元的價格,總價為90萬元,以實際產權34年計算,平均每年所攤購房款約為2.65萬元,而以40年產權計算,平均每年不到2.3萬元。相比40年產權的房子,購房者少住近6年,每年卻要多掏3000多元房款。按照目前業界的猜測,房屋產權到期后,可能根據國家政策交費延續產權,這也意味著該小區的房子很可能需要提前近6年交納產權延續費。 ????“現在的房屋產區,大多數都不是70年產權的,開發商拿地時并不一定立即開建。像我目前承攬的項目,除去前幾年的拿地時間,房屋產權從2015年至2180年只剩下60多年。”業內人士李先生告訴筆者。按有關規定,土地閑置2年將被收回。那么,這些地為什么要“潛伏”這么多年才重新出水呢?據業內人士透露,一些有關系卻沒有實力和開發資質的個人或者單位成了“土地商”,通過各種渠道拿中心地塊并轉手炒賣的不在少數。一輪輪炒賣,導致部分繁華地區的地塊換手率很高,影響地塊的正常開發。筆者在走訪中發現,在濟南產權縮水事件并非個例,房產年限縮水的地產項目并不鮮見。有的小區縮水年限已經超過了十多年,最少的三年左右。 ????對于產權年限縮水問題,一位專業房產律師表示,對產權縮水問題,通常情況下是開發商在銷售價格方面做出一定讓步來彌補,開發商的讓利與購買類似房子所要承擔的隱性損失是否等值,類似的房子是否值得購買,需要購房者依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權衡。有關專家為此建議,在購買房屋時,購房者除了看樓盤的區位、戶型、價格、配套之外,應該著重了解開發商的開發手續是否齊全,尤其要看樓盤土地性質、土地使用年限及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時間,以免買到實際產權年限嚴重縮水的房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