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長期與妻子、兒子分居異地,為彌補虧欠之情,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一處長易某收受好處費57萬元,給兒子付清房款,結果他因此獲罪蹲進牢房。該案經黃埔區人民檢察院公訴,近日法院判決易某因犯受賄罪獲有期徒刑6年。
????據了解,易某醫學專業科班出身,1987年至2005年一直在部隊醫院工作,也正是由于工作關系,導致其與妻子、兒子長期異地分居,心里覺得非常虧欠家人,一心想著通過自身的努力
????為了與家人共同生活,易某2005年申請轉業到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9年8月起,易某授命擔任廣州市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局監督檢查審計處處長。上任后,易某發現找自己幫忙的人越來越多,既有上級領導打招呼,也有同事求關照,更多的則是一些藥企和藥店老板以聯絡感情為名整天黏著自己,逢年過節收到的煙酒、購物卡、紅包以至于數十萬元的現金、銀行卡。
????據易某供述,其每次收到相關老板的行賄款之后,基本上都是先藏在家的臥室,積攢到一定數額后,就存入銀行,并將受賄款數十萬元全部用于購買給他兒子準備的新房。(記者 李海強 通訊員 埔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