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為“誣陷”章子怡的幕后主謀,女星范冰冰起訴編劇畢成功及黔訊網一案,今天上午由朝陽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兩被告均存在主觀過錯,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侵害。法院判決畢成功及黔訊網向范冰冰公開刊登致歉聲明,分別賠償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和3萬元。
范冰冰訴稱,2012年5月29日,香港《蘋果日報》頭條大篇幅刊登了一篇未經證實的文章,稱著名影星章子怡交往官員狂賺32億,甚至說章子怡目前“遭調查,禁出境”。5月30日凌晨,內地編劇、影評人畢成功發表微博稱對于章子怡的負面報道系范冰冰指使的“誣陷計劃”。隨后,黔訊網于5月30日下午刊載了由記者張輝原創的文章《編劇曝章子怡被黑內幕,主謀范冰冰已無戲可拍?》,文章稱:“今日,著名編劇畢成功在其新浪微博上揭秘章子怡被黑內幕,稱范冰冰是幕后主謀。而范冰冰踩人成癮,目前在圈內已臭名昭著,無人敢找其拍戲……”之后,微博和網站文章被廣泛轉發、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