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德龍回應:無局長欠賬
近日,一個“長沙開福區公安局原局長彭某在麥德龍強拿386萬煙酒”的帖子在貓撲、凱迪社區等網絡論壇走紅,引發網友關注。發帖人自稱是長沙麥德龍四方坪分店前財務人員,該店有一份特別賬單,是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原局長彭某在任期間,在長沙麥德龍四方坪店拿走了386萬高檔煙酒所簽下的賬單,其中包括766條和天下香煙以及茅臺酒、五糧液。
對此,麥德龍中國總部(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公關部2月18日回應稱:“麥德龍長沙開福商場并沒有已離職的‘前財務人員’,這筆對麥德龍長沙商場的欠賬也并不存在。”
網帖:公安局長簽下386萬煙酒賬單
2月15日晚11點,網友“麥舅舅”在凱迪社區發帖稱,“2012年年底,麥德龍長沙四方坪店關賬時,有這樣一份特別的賬單,是長沙市開福區公安分局局長彭某(注,前任)在任期間在長沙麥德龍四方坪店拿走了386萬高檔煙酒所簽下的賬單。賬單中,光價值千余元一條的和天下香煙就有766條,其余的都是茅臺酒和五糧液。”
“麥舅舅”在帖子中稱,自己是長沙麥德龍四方坪分店的一名財務人員,但現在已經離職了。由于麥德龍長沙店所在行政區劃屬于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管轄范圍,所以每次彭來店里拿煙酒都是簽單,“麥德龍負責人敢怒不敢言。”
回應:這筆欠賬并不存在
2月18日下午,記者聯系上麥德龍中國總部公關部,對于“前財務人員曝光公安局長簽下巨額賬單”的網帖,對方回應稱:麥德龍長沙開福商場并沒有已離職的“前財務人員”,帖子中所提及的這筆對麥德龍長沙商場的欠賬也并不存在,麥德龍已知會相關公安部門介入調查。同時,麥德龍中國總部公關部介紹,因為外資超市禁售香煙的相關規定,麥德龍長沙商場自2008年起就停止自營銷售香煙。
2月18日晚,記者來到長沙麥德龍四方坪分店。在超市內,記者并沒有發現香煙柜臺,只是在超市出口外面有一個煙草專賣店,據介紹該店是由店主租用超市場地開設,并不屬于麥德龍。
外資企業不得從事煙草銷售業務
2007年3月7日,新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正式執行,新辦法第十八條對外商經營煙草專賣品做出規定:外商投資的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批發或者零售業務,不得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但是,如果這些外商投資的商業企業把柜臺租賃給有專賣資質的商家售賣香煙,仍是允許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港澳臺地區投資企業等。這里的個體工商戶主要是指外國人、港澳臺地區人士等小規模經營商戶。
時任沃爾瑪公共事務部高級經理的蔣立群,2007年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就曾表示,2004年商務部公布的《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中就有規定,從事批發和零售的外商投資商業企業不得經營煙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