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妻子一直沒有生下男孩,封建思想濃厚的丈夫與自己的弟媳婦搭上關系,如愿誕下一子。為了養親生子,他向妻子攤牌,要求領養“兒子”,否則就離婚。昨天,在舒城縣人民法院的調解下,夫妻二人達成離婚協議,妻子獲賠12萬元。
周小軍(化名)和王女士系舒城同鄉,2003年登記結婚。婚后,王女士生下一女后,曾多次流產。但周小軍很想要兒子,于是跟弟媳勾搭上,生下了一個男孩。隨后,周小軍向不知情的妻子攤牌,要求領養親生子。聽聞此事,王女士如五雷轟頂,實在無法忍受,在向娘家人哭訴后,娘家總動員,齊向周小軍興師問罪,導致雙方矛盾不斷升級,婚姻裂痕越來越大。2012年,周小軍以感情破裂為由,向舒城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被判不準離婚。
此后他又第二次提出離婚。王女士稱,周小軍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如要離婚,須給付30萬元賠償金。經法院多次調解,最終周小軍一次性補償王女士12萬元,兩人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記者 金金 袁星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