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喝完酒,下午還敢駕駛出租車拉客。昨天下午6時許,李滄交警大隊李村中隊民警周海維在夏莊路與大嶗路路口執勤時,看見一輛出租車和一輛轎車發生輕微刮擦事故。處理事故中民警發現,出租車駕駛員王某神情舉止不正常,可能喝過酒。現場酒精測試發現,王某酒精含量為57.0mg/100ml,確實為酒后駕車。王某稱,女兒當天生日,他中午喝了一瓶啤酒;細心的民警通過查詢發現,王某只有一個男孩而且生日是21日,駕駛員明顯是在撒謊。按照新規,王某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以及罰款5000元并拘留15日的嚴厲處罰。(記者 原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