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將一次記3分。這一規定使機動車“不禮讓”的成本加重。昨天,記者在島城部分路段探訪發現,在早晚高峰期,行人在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上過馬路有點難。
高峰期行人難“邁步”
昨天記者分別在萊陽路、湖北路、遼寧路等沒有信號燈的幾處斑馬線前觀察,結果發現,平峰時段,車輛在斑馬線前多“彬彬有禮”,但在早晚高峰期,行人在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前卻難以“邁步”。
昨天早高峰期間,記者來到萊陽路,此時馬路上車來車往,一名行人在沒有信號燈的一處斑馬線前等待過馬路,但該行人在此等待了三四分鐘,卻沒有找到一個“放心通過”的機會。最終,這名行人只好冒險踏上斑馬線,小跑至馬路中央,然后瞅準機會跑到馬路對面,而來往車輛依然保持原車速前行,甚至有車輛閃大燈“催促”。 “要是換個腿腳不好的老人,走這條斑馬線根本就沒法過馬路。 ”這名男子通過馬路后埋怨道。
在遼寧路信息城旁邊的一處斑馬線上,等待過馬路的行人從兩三人一直累積到十余人,還是沒有“下腳”的機會,擠在最前面的一名男子將手中的小推車推到了斑馬線上試探了一下,但被試探的轎車還是強行開了過去。在等候了差不多五分鐘后,一個膽大的男子首先趁機邁到斑馬線上,后面的人立刻跟進,這才算暫時阻斷了車流,十幾名行人在“躲躲閃閃”中通過了馬路。
可以使用非現場執法
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并不像闖紅燈那樣,沒有自動抓拍系統,那么斑馬線前不避讓行人該如何取證呢?記者從我市交警部門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門將通過現場執法和非現場執法兩種方式來取證。作為現場執法,即民警在現場執勤,并及時糾正和處罰類似交通違法行為。作為非現場執法,執勤民警可以通過視頻抓拍的方式,通過操控電子探頭來抓拍這種交通違法行為。此外,對于行人不走斑馬線亂穿馬路的行為,交警部門可以依據相關規定給予5至50元不等的罰款處罰。(記者 楊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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