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的第五章“機動車駕駛人管理”的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的相關扣分項進行了調整,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規定,一次記3分。另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敝袑@種違法行為也有相應說明。右轉彎或過人行道不讓行人,這是編輯首要指出的不良駕駛行為。這樣做不但不利于提高通行效率,更容易激化行人與駕駛者之間的矛盾,同時還埋下了事故的隱患,明年起這一行為發生后,駕駛員將被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