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1月27日訊?上周五,消費者李女士來到青島市北工商局華陽路工商所,反映市北區昌樂路上某字畫裝裱藝術中心“裱畫協議”涉嫌“霸王條款”,要求工商部門依法查處。經調查取證,市北工商分局已對陳先生負責的裝裱服務中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潛規則”責令改正并立案查處。
????工商執法人員隨后對周邊裱畫行業“服務協議”進行了摸查匯總發現,在靠近沾化路、昌樂路附近的一裱畫作坊在協議中,單方面規定“最終解釋權”:“消費者不作聲明出現問題一律按200元以下金額為賠付、裝裱保存不超過三個月,逾期按照無主作品折價100元以下處理”。該作坊表示:這些約定是行業里多年的“潛規則”。
????工商人員介紹:上述由店家在服務合同中單方面的約定條款,明顯違背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法則。消費者裝裱的字畫一般情況下,市場均價要超過200元,但在市場精確定價方面,多數消費者不便利通過畫廊、拍賣會信息發布等有效途徑詢出合理價格;消費者因此往往難以進行“價格聲明”,而按照店家的格式條款,一般在裝裱服務中出現服務瑕疵,得到的賠償即刻鎖定在了200元以內。由此大大減輕了經營者的責任和縝密服務的經營約束力,此類“服務條款”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市北工商分局華陽路工商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的規定,已經對陳先生負責的裝裱服務中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潛規則”責令改正并立案查處。(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通訊員 李永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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