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后排為嫌疑人,前排為偵查員
“9·15”西安中受重傷的日系車主李建利委托律師,將于今天向西安市蓮湖區法院提交行政起訴狀,起訴西安市公安局“不作為”。
在行政起訴書中,原告李建利認為,作為游行示威的主管機關西安市公安局的職責,是在游行示威前必須有詳細的預案并配備足夠的警力保證公民集會游行示威的有序進行。尤其是在西安市已經發生過幾次集會游行打砸事件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更應當
原告李建利也在起訴書中提到,被告西安市公安局的相關人士事后曾來到醫院看望原告,也拿出兩萬元慰問,但是,這種事后態度和行為,“遠遠不能說明被告的不作為行為是合法正確的,遠遠不足以彌補和慰藉由于歹徒的行兇以及被告的不作為給原告造成的創傷和損失?!?/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