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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分戶驗收記錄中缺少物業驗收。 ????9月11日上午,茗筑美嘉小區李先生第10次來到小區開發商山東名筑世家置業有限公司,協商房屋賠償問題,但又一次無果而返。2009年8月26日,李先生收到交房通知,然而,收房時卻發現房屋質量存在諸多缺陷。2010年9月11日,經過維修,在外租房一年之久的李先生終于簽下了收房確認書。然而李先生認為,由于開發商的房屋質量有缺陷才導致自己延期入住,應當根據合同約定賠償自己8萬多元違約金。 ????糾紛始末:房屋有缺陷,業主兩次拒收 ????11日上午,李先生第10次來到小區開發商山東名筑世家置業有限公司,協商房屋賠償問題,但又一次無果而返。 ????據了解,2008年年底,李先生貸款30多萬元在茗筑美嘉小區9號樓買了一套期房,“原先說是2009年7月底交房,后來到了8月26日才發的交房通知。”李先生說,盡管延期交房近一個月,但想著即將入住新房自己仍然很高興。然而,見到新房的李先生卻很生氣,“沒想到房子質量太差了,那個鐵門銹跡斑斑離地有10厘米,門關上一拉就開,墻體裂縫不說,廚房和洗手間漏水,根本沒法住。” ????因為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李先生拒絕收房,并請物業和建設單位給自己出具了房屋缺陷證明,隨即給開發商發去了一份房屋拒收函。“后來在2010年1月底,開發商又通知我去收房,我請驗房師對房子做了驗收鑒定,最后驗房報告書上還有20多處質量缺陷,還是不能收房。”李先生說,他給開發商發去了第二份房屋拒收函,并在函中聲明,因質量問題導致延期交房產生的違約金應由開發商承擔。 ????2011年9月11日,經過一年多時間的維修,房屋缺陷基本維修完畢,李先生與代為交房的物業簽下了收房確認書。但李先生認為,根據購房合同,開發商延期交房應賠付自己8萬多元違約金。 ????開發商:房屋維修期間不存在延期交房 ????然而,開發商認為李先生的要求并不合理。據了解,2011年5月28日,開發商與李先生簽署了一份結算書,記者在結算書上看到,開發商稱自己違約天數26天,應賠償李先生3566.36元,扣除電費和房屋面積差價,最后支付李先生1500元。 ????“2009年8月27日,我們已經完成交房,根據合同規定應該7月底交房,延期的近一個月的違約金也已經賠付。”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于2009年8月21日取得了相關部門的商品房竣工驗收備案,“有這個備案,即使房子有質量問題,買主可以在收了房之后要求維修,不存在延期交房的說法。” ????業主質疑:沒有物業驗收怎能竣工驗收 ????“這是什么邏輯?如果說房子修上個幾十年,我就要繼續等上幾十年?一年多時間我在外租房住,還要交著貸款,這又該找誰?”李先生對開發商的說法并不接受,他給記者出示了一份開發商提供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當時開發商交房時并沒有出具竣工驗收備案記錄,屋里只貼了一份驗收記錄,記錄單上有建設、監理和施工等單位的驗收簽字,但在物業公司驗收一欄卻是空的。”李先生說。 ????據了解,按照《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22條的規定,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和分戶驗收時,應當通知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參與監督。“物業都沒參與驗收,最后的驗收結果竟然還會是合格,真不知道他們說的竣工驗收備案是怎么做出來的。”李先生說。(記者 修從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