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急診住院回青可報銷 外地生育亦適用
參保人在外地因病急診住院,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回青島按相關規定審核報銷。昨日,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醫療保險社區處副處長馬青參加網絡在線問政,就“醫療保險社區管理”問題與網友交流。據了解,長期居住在異地的退休人員、長期在外地工作的在職人員,可辦理異地安置或長期駐外備案手續,異地就醫可按規定報銷。
在外地生育也能報銷
在訪談中一網友咨
參保職工生育或診療結束后,持上述《青島市城鎮職工(轉本級統籌區域外)診療介紹信》(由接診醫院按要求填寫并蓋章)和住院病歷復印件、醫院開具的費用收據到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報銷。醫療費報銷每月1-10日審核,需同時提供“一卡一證一冊”和出生醫學證明,市內四區企業職工還要提供本人在本市工商銀行(或交通銀行、或建設銀行、或中國銀行)開設的個人結算戶存折或借記卡賬號。
異地就醫應辦轉診手續
如果非急診患者在外地就醫,是否可報銷?記者從市人社局官方網站查詢到相應的政策規定,參保人因病需轉往異地醫院住院治療,且符合異地轉診條件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本人或其親屬向本市三級甲等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提出申請,由主治及以上醫師填寫《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資格審批表》,經醫院組織專家會診并提出意見,醫院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核登記,分管院長審查簽字同意。經辦人攜帶《島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診資格審批表》和醫學專家會診意見,到市醫保中心辦理審批手續,符合異地轉診規定的,給予核準。其中一、二類醫療照顧人員的核準情況,應逐級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退休人員可辦異地安置
值得注意的是,長期居住在異地的退休人員、參保老年居民或因工作長期駐外的參保在職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本人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異地安置或長期駐外備案手續:參保人或所在單位持《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醫療備案表》,到所屬的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備案申請,辦理異地安置的,提供異地居住戶籍證明或居住地轄區派出所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等相關材料;辦理長期駐外的,提供用工合同及復印件、單位派出文件和外設機構執照復印件等駐外工作的證明材料。
孩子出生三月內應參保
網談中還有網友咨詢:新生兒保險的待遇和報銷流程是怎樣的?對此馬青回答說,新生兒出生后三個月內繳費的,可以從出生之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三個月后繳費的,繳費次月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可以在醫院直接刷卡聯網結算。具體享受的待遇是:住院醫療費的起付標準,按照三級醫療機構500元、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300元標準設立。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100%執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按照50%執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設立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上的醫療費,按照分檔累加計算的辦法,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標準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級醫療機構支付80%,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不分醫療機構級別,統一支付90%。(記者 陳珂)
上一篇:剩女被騙上床遭情敵挑釁婆婆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