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沈陽市委組織部發布2012年第6號干部任前公示,對沈陽市委近期擬任市管干部人選進行了公示。其中,擬任遼中縣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檢察長人選的魏汝翔12歲參加工作,15歲入黨,引來網民“童工干部”、“天才干部”的質疑。
昨天,沈陽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處李處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公示出去的這幾個數據都是屬實的。 ”沈陽市委組織部在考察時發現了魏汝翔虛報年齡入伍,但“今天
公示信息顯示:魏汝翔,男,漢族,1964年3月出生,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現任市委政法委干部處處長,擬任遼中縣檢察院副檢察長、代檢察長、檢察長人選。
“他的年齡和入黨的時間問題,我們在考核過程中已經發現了,我們也查了他的檔案,又跟他本人詢問過這件事。”李處長說,魏汝翔1976年入伍時肯定 “虛報年齡了,12歲肯定是不夠的”,但1976年時入伍的年齡標準現在說不清楚。
李處長認為,現在推斷起來,魏汝翔大體上虛報了3歲左右,“肯定是15歲以上,具體也說不準,但肯定是能入伍了。 ”
“像這種虛報年齡在當時的條件下,可能不止他一個,他當時很小,把年齡改大了入伍。轉業到地方后,年齡大了反而以后退休又早了,再拿出生證明將年齡改回來,這種情況我們以前都經歷過,所以他這個也不是個案。 ”李處長認為,拿今天和過去的情況比較,“如果涉及到他本人的成長進步,就不合適了。 ”
1979年12月,魏汝翔所在部隊黨支部批準其為預備黨員。上級黨委在審查過程中發現了魏汝翔的年齡問題,檔案記載的一個處理方法是,“他的考察期比正常的增加了半年”。此后,魏汝翔的年齡得到更正,“我們能查到的原始檔案是1964年3月出生,1976年1月參軍”。
李處長表示,從魏汝翔之后在部隊的發展來看,沒有影響到他的進步,1998年他轉業時,已經是副團職干部了。
“轉業以后,他在地方工作期間,表現比較出色,所以才會作為檢察長的人選。 ”李處長認為,這事已經處理完了,不能影響現在,“我們推薦他為檢察長人選,將來換屆還有一個選舉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