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湖南省溆浦縣規定“不孝父母、不教子女等品行不端行為者不得入黨”,此消息引起網友討論。13日,湖南省溆浦縣委組織部副部長肖育明接受了新華網《第一回應》欄目記者采訪。肖育明說,這是根據農村基層實際進行的創新與探索。經過一年多實踐,群眾反映較好,現已在全縣推行。
肖育明介紹,有群眾向溆浦縣委組織部反映,一些地方存在申請入黨人員的個人品行不端,以講“人情關系”入黨
“我們對申請入黨的人員進行以‘德’為先的測評,測評內容不只考察申請入黨者的優點和工作業績,還考察其缺點。比如,有游手好閑、打牌賭博、恃強凌弱、不孝父母、不教子女、不講公德、不善待家人、不團結鄰里、不誠實守信9項中任意一項,就不得入黨。”肖育明說。
有網友認為,不孝父母、不教子女等品德難以量化。肖育明認為,在農村社會,群眾間來往比較頻繁,“大家心里有桿秤,一個人的品行好與不好都是群眾平時通過自己認識而公認得到的。”
2011年3月,湖南省溆浦縣的新規在木溪鄉和觀音閣鎮進行試點。試點過程中,黨員與群眾對申請入黨的人員進行三次公開推薦:首先,由黨員和群眾通過民意測評推薦人員參加入黨培訓;其次,對參加入黨培訓人員進行從優發展,民意測評不過半者不能成為預備黨員;最后,預備黨員轉正時也需要經過民意測評,通過率在60%以上的預備黨員方可轉正。
肖育明說,試點工作推行了一年多,群眾反映較好。2012年3月,湖南省溆浦縣委組織部下發了《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通知》,將“三會”(選撥黨員時公開推薦的三次會議)、“三推”(黨員與群眾在三次會議上對申請入黨者的公開推薦)、“三審定”(黨支部、縣委組織部在三次公開推薦后的審定)”的工作制度在全縣推行。
“我們認為這是根據農村實際情況進行的一項創新與探索,在選撥黨員時讓群眾有參與權、監督權,預防發展黨員過程中的不正之風,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肖育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