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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越蔚藍群島物業費收據 ????由于種種原因,房屋交付時沒能準時入住,20天后等接到入住通知歡歡喜喜準備搬新家時,卻遭遇霸氣的物業。8月2日,青島卓越蔚藍群島小區業主李女士向環球網反映稱,他們的物業費不是從領鑰匙那天算起,而是從開放商通知交付那天算起。李女士雖然不認可物業公司的收費方式,但為了拿到新房鑰匙,還是勉強多交了20多天物業費。對此,蔚藍群島物業表示,物業收費有購房合同做依據,不交物業費就不給新房鑰匙。 ????業主:房款到位后苦等開放商入住通知 ????2日,李女士告訴環球網記者,她在青島城陽區卓越蔚藍群島買了一套不到40平米的房子,交房日期為今年7月7日,由于李女士的貸款資金沒有及時到賬,造成了房子沒能按時交付。“我一直在外面租房子,很著急搬新家,我當時跟開發商溝通,希望提前先把東西搬進去,但他們拒絕了。” ????遭到拒絕后的李女士天天盼著領鑰匙的通知。“27號,銀行通知我貸款資金到賬了,但我卻沒有接到開發商交房的任何通知。”李女士表示,直到29日她撥打客服電話詢問后,才得到入住通知。 ????鑰匙沒到手就被收物業費 ????“29號我去拿鑰匙,卻被物業告知需先繳納物業費,而物業費是從7月7日開始算起。”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感覺很不合理,“房子沒入住,東西都不讓存放,根本沒得到任何物業服務,繳納物業費從何說起?” ????李女士說,她的小公寓總共不到40平米,每平米物業費1.8元,物業費雖不多,但這錢交得沒道理。李女士介紹,像她這種沒入住就被收物業費的情況,小區里還有很多。 ????隨后,李女士向環球網青島頻道記者提供了一份物業收款收據,收據顯示為物業管理費由2012年7月7日開始算起,到2013年6月30日總共837元,右下方蓋有卓越物業的章。 ????無獨有偶,記者采訪時,在卓越蔚藍群島買房的張女士也反映稱,她本應3月26日交房,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開放商一直整修到現在,“我們到現在還沒入住,但物業要求從3月26日開始算物業費。”張女士無奈地說。 ????物業公司:不交物業費就不給鑰匙 ????事后,記者聯系到卓越蔚藍物業,其工作人員賈先生告訴記者,“我們是按照合同規定來的,物業費是從合同上規定的房屋交付時間開始算起。”賈先生稱,只要業主簽了合同便是默認了相關物業收費規定。 ????“業主不交物業費我們是不可能給鑰匙的。”賈先生向環球網青島頻道記者表示,先收物業費是為了避免業主拿到鑰匙后,不按規定交物業費。但是,當記者表示希望了解合同中關于物業費如何收取的詳細規定時,賈先生表示合同具體事項不清楚,不方便給與答復。 ????律師:物業公司做法不合理 ????對此,記者咨詢了山東睿澤律師事務所耿林玲律師,她表示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先前的規定,只要新房符合交付條件并過戶到業主名下后,業主就應全額交取物業費。“新出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如果業主還未入住新房,物業費按半價收取。”耿律師告訴記者,開發商在房屋交付之前有義務提前通知業主,若合同沒有約定相應賠償,業主也可根據自身具體損失提出相應賠償。 ????耿律師還表示,從法律意義上講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是兩家,物業費的收取只是依據業主和物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來履行。“想拿鑰匙必須交物業費是不合理的。”耿律師告訴記者,如果合同中沒有事先約定交納物業費作為房屋交付的前提,那么應按照業主和開發商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進行房屋交付,否則,開發商拒絕交房是一種違約行為,業主可以依照合同約定,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記者 蔣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