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價20萬起,首付6萬起,震撼超低價!”近日,湖畔雅居樓盤抓人眼球的促銷廣告吸引了不少購房者前去看房。然而,有購房者反映,該樓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就開始賣房子,而且違規向購房者收取2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認籌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沒有《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是不允許銷售的,而且不允許以任何名義向顧客收取認籌金。?
????反映 無預售證提前售房
????家住李滄的王女士近期一直在關
????“預售許可證沒辦下來就賣房子,這樣的房子誰敢買???開發商不是公然違反國家規定吧?”王女士說,經過再三思考,她決定放棄購買湖畔雅居二期的房子。
????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湖畔雅居二期經理趙女士,她表示房屋預售許可證已于7月中旬拿到,賣房子“不存在問題”。然而,王女士等多位市民向記者透露,該樓盤早在6月份時就開始向外出售,當時并未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記者了解到,在該樓盤于7月12日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已經向不少購房者收取了認籌金。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商品房在銷售之前必須取得“五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取得五證就開始銷售屬于違規銷售。
????調查 違規收取買家認籌金
????除了無預售許可證銷售房子,王女士向記者透露,開發商還向購房者提前收取2萬元到8萬元不等的認籌金,一旦顧客決定不要房子,認籌金就不再退還。為了一探究竟,記者于7月20日來到湖畔雅居二期,在售樓處記者看到,有幾名購房者正在看房。售樓處的墻壁上貼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件,《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獲得日期為7月12日,晚于該樓盤開始銷售的日期。
????“我們的房子賣得很好,你想要就趕緊交認籌金!”看到記者在沙盤前駐足觀看,售樓小姐不失時機地推銷。她告訴記者,認籌金根據房屋總價收取,標準從2萬元到8萬元不等,“這樣你就可以提前把你想要的那套房子訂下來,不然就會被別人買走了。 ”當記者詢問如果不想買該樓盤的房子了,認籌金可否退還時,售樓小姐表示,如果反悔,認籌金不予退還,而且一旦選定也不能隨意更改戶型。
????說法 屬于違規可以查處
????記者了解到,針對開發商收取定金、認籌金、發放VIP卡等行為,住房城鄉建設部專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不得向買房者變相收取定金和預定款等。商品房在沒有獲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發商向消費者收取的意向金、定金等收費行為均是違規的,屬于變相預售。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青島市房產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介紹,商品房銷售必須有房屋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辦理預售許可證而進行商品房銷售是違反政策規定的。收取權益金、擅自發售VIP卡,辦理會員卡等形式都是違反政策規定的。工作人員表示,如果開發商存在違規行為,市民可以舉報,若情況屬實,相關職能部門將進行查處。對此,本報將跟蹤報道。(記者 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