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見到好酒,忍不住喝了兩口,以后開車時堅決不喝了。”昨天下午,膠州人王某某因為一瓶“貴”酒換來了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昨天下午2時許,膠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膠州路與廣州路路口處設酒后駕駛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一輛沿膠州路東向西駛來的綠色貨車進入檢查區域。執勤民警將該貨車攔下例行檢查,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在對其進行詢問時,一股
因涉嫌酒后駕駛,執勤民警便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他屬于酒后駕駛。面對檢測結果,王某某直呼“不可能”。王某某稱他就喝了一瓶啤酒,不應該測出酒精。執勤民警再一次對其測試,結果顯示王某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36.7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在證據面前,王某某無話可說。
據王某某交代,當天中午,他到朋友家小聚,期間朋友拿出一瓶茅臺招待,王某某見是比較“貴重”的酒,本不想喝酒的他也開了戒,王某某喝了兩盅白酒和一瓶啤酒,而后開車往家走,不料遇到查車民警,并露了餡。
根據規定,交警部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處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膠州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提醒駕駛人,酒后駕駛不是以酒后的精神狀態和意識來判斷的,而是根據人體內的酒精含量作為標準,希望廣大駕駛人都能真正做到“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更不能因為酒的價錢較高而放縱自己。(記者 楊海濤 通訊員 陸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