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九年義務教育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性教育,不過洛陽的初中生豪豪(化名)卻被學校通過一場“民主投票”強迫退學了,而且這場投票還是全班同學全體參加的。
近日,網友“蟈蟈”在洛陽當地論壇上發帖爆料,洛陽十二中的學生豪豪被學校強行勸退,而豪豪還處于義務教育的階段。
據帖文講,豪豪是在洛陽市第十二中初一(一)班學生,今年4月26日,該班生物老師馬某發起了一場“民主投
投票的結果8名學生選了老師,剩下的全投了豪豪。豪豪的家長孫先生得知后趕到了學校,懇求學校再給一個機會,但遭到拒絕,豪豪的課桌也被收走。
被“民主投票”勸退回家后,孫先生幾番周折,將豪豪送到了洛陽市第四十一中學,學校同意豪豪借讀,并簽下借讀協議,繳納200元學費,1500元特殊教育費。
7月1日,孫先生便接到四十一中校長的電話,要求豪豪退學。趕到學校的孫先生多次懇求無果后,不由得質問校長:“這么小的孩子,你們義務教育學校都不讓上,那讓他去哪兒上?你這樣做符合國家義務教育法嗎?”。而他得到的回答是:“管他去哪兒上,想去哪兒上去哪兒上,你們想到那告就到那告,反正我的學校就是不讓他上!”
帖子發出后不久,洛陽市教育局在網上進行了回復,稱該生在12中期間因多次打架并違反校規校紀,且不適應寄宿生活,家長自愿把孩子轉入轄區某校就讀至今。
對于投票一事,該回復稱,在12中期間,該生思想活躍,因對生物教師馬某有意見,2012年4月初該生在班上發起投票,要求同班學生民主票決馬XX老師去留,并親自收集選票,最終全班64名同學中有56人同意馬老師任教,有8名同學填寫不同意馬老師繼續任教。
目前,市教育局已要求各學校要以此事為戒,舉一反三,科學管理,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