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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殘聯了解到,為了進一步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相關工作的意見,出臺一批鼓勵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扶持農村殘疾人脫貧就業的好政策。據介紹,目前島城有42萬殘疾人。 單位安置殘疾人 給崗位補助和就業補貼 根據相關意見,我市鼓勵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安置特別困難殘疾人,政府將給崗位補助和就業補貼;用人單位招用就業特別困難殘疾人就業 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在享受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3年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后,繼續與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按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基本養老保險20%、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2%的比例標準,給予用人單位穩崗補貼。 殘疾人首次干個體 第一年每月補貼300元 我市鼓勵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對具有本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首次從事個體經營且符合自謀職業扶持條件的登記失業殘疾人,在經營期限內給予不超過兩年的經營補貼,用于殘疾人經營場所租賃、攤位租賃等。補貼標準為第一年每月300元,第二年每月200元。 對具有本市城鎮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個體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并繳納城鎮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社會保險的殘疾人,按照當地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社會保險最低繳費標準計算的應繳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給予補貼。對具有本市農村戶口,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個體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且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當地農民平均收入的殘疾人,各區(市)可根據其實際參保的養老、醫療保險險種給予個人繳費部分適當補助。 扶持農村殘疾人就業 加強就業扶貧基地建設 加強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建設,扶持帶動農村失業、無業殘疾人就業從業,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將具備一定生產經營規模和資金規模,經濟效益較好,帶動殘疾人就業從業10人以上的企業、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經濟體,認定為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市及區(市)對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給予一定獎勵補貼,其中,對與殘疾職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按規定發放工資的工商及服務業基地,按照安置殘疾人人數,給予用人單位一定工資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與殘疾人簽訂從業扶貧協議,殘疾人年均收入不低于全市農民人均收入水平的農村種養業和農副業基地,根據吸納殘疾人從業人數,按照當地農民人均收入水平的60%給予殘疾人就業補貼。 扶持農村殘疾人個人從業。對農村從事種植、養殖、維修業、服務業和家庭副業等項目的貧困殘疾人,給予一次性從業扶持,扶持額度不低于2000元。資金安排及具體辦法由各區(市)自行制定。 殘疾人自主創業 按照一定標準扣減稅費 對于殘疾人自主創業,我市將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殘疾人,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殘疾人,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鼓勵政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利用閑置廠房、場地、市場等適合小企業聚集創業的場所建立殘疾人創業孵化中心,達到市級中心認定標準的,按照中心投資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建設獎勵。創業孵化中心要對入駐的殘疾人創業者開展免費創業培訓、政策咨詢和配套服務,并協助殘疾人創業者落實各項優惠扶持政策。殘疾人創業者入駐孵化中心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租優惠,市財政對市殘疾人創業孵化中心的房租及運行費用給予適當補貼。 ????扶持資金來源 ????扶持政策所需經費從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列支,其中,市南區、市北區按照區與市6∶4的比例負擔;四方區、李滄區按照區與市4∶6的比例負擔,其他區(市)自行負擔。殘疾人在市或區(市)殘聯興辦的殘疾人教育培訓機構學習或培訓,經費由市或區(市)負擔;市級殘疾人就業創業投資基金、對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獎勵資金、市級殘疾人創業孵化中心獎勵資金由市級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