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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會上關注的“湖南太子奶集團”及李途純案件相關情況,昨日株洲市公安部門進行了解釋說明。 ????株洲市公安局在該案辦理過程中,偵查機關先后采取過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適用過傳喚、詢問、訊問、搜查、鑒定、扣押、查詢、凍結等偵查措施。所有的偵查活動完全是按照《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規定進行的,也是在人大、檢察機關的嚴格監督下進行的,不存在程序違法問題。 ????近段時間有媒體報道,在李途純案中,株洲公安機關沒有依法辦案,對涉案人員進行逼供、虐待,導致涉案人員死亡、癱瘓、流產等,株洲公安方面表示這些報道不真實。對于主要涉嫌對象李途純,偵查機關的每一個執法行為都是規范和謹慎的。 ????在羈押期限的450天(而非588天)內,偵查人員對李途純進行過多次審訊,每次訊問前均詢問其身體、精神狀況,在李自愿配合的情況下才開始審訊。只要李提出身體不適,即馬上終止。從來沒有發現李途純在羈押、審訊過程中出現過昏厥、暈倒的現象,更不存在刑訊逼供和虐待等違法違紀行為。每次審訊均全程錄音錄像,足以為憑。至于所謂由于辦案導致“兩死、三癱、一流產”的傳聞,完全不符合客觀事實。(記者 李春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