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對造謠傳謠者就該勇敢亮劍
????近期,有個別網民在互聯網上特別是微博中編造、傳播所謂“軍車進京、北京出事”等謠言,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北京市公安機關對在網上編造謠言者依法予以拘留,對在網上傳播相關謠言的其他人員進行了教育訓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一批傳播謠言的互聯網站依法進行了查處。
有哲人說過,“謠言是一只憑著推測、猜疑和臆度吹響的笛子。”“謠言會把人們所恐懼的敵方軍力增加一倍,正像回聲會把一句話化成兩句話一樣。”現實生活中,每個人也許都或多或少地遭遇過謠言。謠言形形色色,臉譜不一,有大有小,危害有輕有重,重者妖言惑眾,引發人心惶惶,情緒動蕩,甚至社會秩序遭遇沙塵暴般侵襲。等待謠言被證偽后,即便造謠者被懲罰,但危害已經顯現。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突飛猛進,謠言的繁殖能力更強,因為門檻更低,幾乎零門檻;謠言的傳播速度更快,可以用裂變式傳播來形容。有人說,一個BBS就是一張報紙,一個論壇就是一個講堂,一個微博就是一個廣播臺甚至是電視臺。如果不法分子借機造謠,后果確實可怕。
互聯網時代,人們的表達更自由,表達方式更多元。人人都有麥克風,越是如此,越應該珍惜這種權利,善待這種權利。打開麥克風,你可以說話,但不能無中生有地說假話,不能心存不良地造謠。有句話說得好,“你可以揮舞拳頭,卻無權觸及別人鼻尖”。正如相關部門所稱,利用互聯網編造、傳播謠言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危害社會誠信,應被依法查處。事實上,一些造謠者確實付出了代價。比如,唐山一男子曾因造謠稱“唐山近期將發生6-7級大地震”,而被行政拘留10日;杭州一網民在網上散布核污染影響我國海域的謠言,被行政拘留10天,并罰款500元;散布“艾滋病人通過滴血食物傳播病毒”謠言的4人,公安部門予以治安拘留處罰……法律積極亮劍,造謠者才能畏懼。
也有種聲音認為,對于愈演愈烈的網絡造謠行為,司法與執法層面存在諸多尷尬,讓造謠者面對偏低的違法成本有恃無恐。一位學者表示,目前針對非特定個人、單位、產品等的謠言,無論后果多么嚴重,只要沒被定性為“虛假恐怖信息”,就無法進入刑法的打擊半徑。基于此,制裁謠言的罪名體系需及時予以完善:修訂“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將其適用范圍從制裁“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恐怖信息”,擴展到所有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虛假信息。該學者認為,針對不特定人群、單位、產品等的謠言,如果客觀上已經“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由行政制裁提升為刑事制裁應當是可以接受的。
當然,更應該看到的是,要打擊造謠者,更不能放過一些缺乏職業操守甚至故意傳謠的不良網站。有的網站,無論網民發什么帖子,哪怕是惡意造謠的帖子,都不管不問,有意無意地視而不見,甚至故意推薦,以期造成巨大的傳播效果,通過這些聳動人心的帖子增加網站點擊率或網站名氣。前不久媒體就曾報道,一網站經營者為提高網站點擊率,在互聯網散布關于非典病例的謠言,并自己連續跟帖制造影響,擾亂了社會治安。互聯網時代,網站經營者即便有生存壓力,也不能迷信尖叫效應,嘩眾取寵,更不能迷戀造謠,否則必將“賠了夫人又折兵”。
互聯網被稱為人類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它確實推動著社會進步,每個人都應該用積極的方式保障互聯網的良性發展。無論是網民還是經營者,都有責任凈化互聯網的環境。當然,僅僅依靠道德自覺,造謠者和傳謠者不會自動退席,完善法律法規,加大懲處力度,對造謠者積極亮劍才更有效。
????新華網評:網絡謠言是“毒瘤”
????近一段時間,網絡謠言“甚囂網上”。網絡謠言是一顆真正的毒瘤,覆蓋面、影響力大,破壞性、危害程度強烈。對網絡謠言的態度必須明確,那就是:徹底鏟除!
????瀏覽近年來出現的網絡謠言,我們會發現這樣一個規律:先有網民通過論壇、博客、微博等散布網絡謠言,隨后眾多網站跟風炒作,最后影響網民,在互聯網乃至現實世界形成破壞之勢。在這一系列網絡謠言的升溫發酵過程中,各類網站無疑是“助推手”、“發酵劑”,雖然不是始作俑者,但其惡劣程度比網絡謠言本身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鏟除網絡謠言,網站自身責任巨大,簡單概括,那就是“守土有責”。
????首先,網站要有社會責任感,要清楚自身的定位與義務。互聯網雖然是虛擬世界,但充斥其中的各類網站卻是現實世界的社會組織。作為社會組織,就應該以有利于社會的方式進行經營和管理,這其中不僅包括法律和經濟上的義務,還包括“追求對社會有利的長期目標”的義務,也就是社會責任。社會責任的一個主要方面,就是社會道德和公共利益。網絡謠言與社會道德無疑是背道而馳的,對此,作為企業的網站必須有清醒的認識。
????其次,網站要有法律意識,對網絡謠言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網絡謠言產生必須要借助一定的傳播工具,論壇、博客、微博等都有可能被造謠者所利用,網站也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覺間成為造謠者的“ 幫兇”,對此網站應時刻警醒。《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有明確的管理處罰規定,作為互聯網行業的從業者,除知法守法外,更應敬法畏法,在法律的框架內,謹慎對待處理互聯網上的海量信息。
????最后,網站要提高技術應用管理水平,筑造防范網絡謠言的第一道“防火墻”。要想鏟除網絡謠言,對其加強監測、識別是第一步也是最關鍵的一步,只有將網絡謠言封堵在產生之初,才能避免其醞釀擴散。網站在為公眾提供信息的同時,更需保證這些信息的無害性、合法性,因此,提高網站技術水平、加強對網站內容的監測,是責無旁貸的義務。也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擴大網站的社會影響力。
????抵制網絡謠言是一道綜合“考題”,其“應試者”不僅包括網站,還包括互聯網管理者以及廣大網民。能否出色地完成這道“題”,對所有“應試者”都是一種考驗。完成得好,國家、社會和網民都將獲益;反之,損害的將是共同的利益。而首當其沖者,網站要履行自身職責,如果對網絡謠言聽之任之,面對的將是網民的遺棄和法律的嚴厲制裁。(任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