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2月22日,曹先生在當地某商場的地下超市購買了一袋泰國大米,重量4千克,價格75元。到家后發現大米已超過保質期兩天。于是找到商場,商場承認大米超過保質期,同意為消費者重新更換一袋,另外再送兩袋。曹先生不同意,投訴到泰山區消協。 ????泰山區消協經調查了解到情況屬實,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進行調解,商場為消費者更換了一袋大米并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750元。 ????針對商場銷售過期食品的違法事實,區消協同時將此案移交工商局立案查處。 |
上一篇:農民買到農藥劣質農藥 獲賠數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