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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山東省青島市的劉先生花7萬元購買了某小區的329號地下停車位,沒想到一年后入住時發現自己的車位被挪至公用通道處,原先的車位被改為328號。最終,經虎山路工商所執法人員調解,開發商同意為劉先生免除兩年車位管理費。 ????2010年8月,劉先生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為了出入方便,在購買地下停車位時,劉先生特意挑選了一處方便的位置,此后由于種種原因劉先生一直未入住該小區。2011年11月份,當劉先生搬進新家時,卻發現自己購買的329號停車位被挪至公用通道處,原先的停車位被改為328號。 ????劉先生幾次找開發商交涉,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索要自己原來的停車位,雙方一直未達成一致,于是劉先生投訴到虎山路工商所。經執法人員調查,開發商承認過錯,但表示調換停車位也是出于無奈,小區的停車位都是按照順序號依次排列,由于設計圖紙有誤,導致實際停車位布局有所改動。此前開發商已經主動與相關業戶取得聯系,愿意就具體調換情況與業戶協商解決,由于一直聯系不上劉先生,為了不影響其他大多數業主入住停車,他們只好對劉先生的停車位進行了調整。經執法人員調解,最終開發商同意減免劉先生兩年的車位管理費。(賈軍 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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