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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被抓獲歸案后回到了自己離開已久的家鄉。當他再一次回到當年殺人拋尸的現場時,張某對身邊的女民警蘭福玉說:“我肯定是下地獄的。”蘭福玉沉默了,面對殺人兇手的懺悔,她覺得自己終于盡到了一個母親的責任。如今,舊景仍在,物是人非,不知女孩的靈魂是否得以安息? 小女孩的死成了蘭福玉的心結 2002年8月,在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東川分局因民派出所工作的蘭福玉剛被調到分局刑偵大隊,她接到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因民鎮的一位父親報案稱自己11歲的女兒失蹤了。蘭福玉認識這個小女孩,她和自己的女兒同歲,以前還在同一個幼兒園上過學,記憶中,小女孩很漂亮,總是蹦蹦跳跳的,十分惹人喜愛。兩天后,一個路過的工人在因民鎮一段廢棄鐵道邊的草叢中發現了小女孩的尸體。經調查,小女孩姓周,11歲,生前就讀于因民鎮紅山小學六年級。專案組經過3天調查,確定了兇手是因民鎮村民張某。 尸體被發現的時候狀況很恐怖,以至于蘭福玉現在回憶起來都忍不住流淚:那么小的孩子,臉上有被毆打的痕跡,眼球都脫出眼眶,渾身赤裸,傷痕累累,下體遭到過性侵犯。“我認識受害人的母親,也認識張某,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能下得了手,那個小女孩就和我的女兒一樣大啊!”蘭福玉泣不成聲。 從那時開始,抓到張某就成了蘭福玉最大的心愿:“這不僅僅是作為一個警察,更是作為一個母親的心愿。” 從發現尸體開始,整整一個月時間,專案組都在全力偵查張某的下落,結果卻令人失望。 有一個人吉他彈得很好 “清網行動”開始后,東川分局刑偵大隊重新對張某的案子進行了梳理,成立了一個8人的追捕小組,到張某的老家以及原工作地調查;同時盡可能地做家屬的思想工作,希望家人能規勸他自首。幾個月的努力,追逃小組掌握了一條重要線索:這些年張某雖然沒有回過家,但給家里打過幾次電話,主要是問孩子的情況。他還用別人的手機給家里發過一條短信,其中兩句是:青山綠水婁蘭外,此號不改自有系。 這一發現讓追逃組的民警感到振奮。經過研判,認為張某很有可能逃到了湖南婁底附近。2011年10月19日,專案組民警驅車抵達婁底市,開始在婁底、懷化、漣源一帶尋訪。但是,當面對著一個個村莊和凌亂而密集的房屋時,蘭福玉好像被當頭淋下一盆冷水:“范圍很大,不能確定他到底在哪里,就只能一個村一個村地走。” 調查進展緩慢讓蘭福玉極度焦慮,每天一閉上眼睛,小女孩母親的臉和自己女兒的臉就在面前晃動…… 當時,民警手上唯一的線索是張某正在彈吉他的照片,就在民警一籌莫展的時候,另一條線索出現了。有村民提到,在漣源市斗笠山鎮的一個村子里見到一個彈吉他的人,吉他彈得很好,有很多人都喜歡聽。 “照片上他的指法看上去很專業,我們就想這個彈吉他的人很可能會是他。”蘭福玉說。 在漣源排查了五六天,幾乎走遍所有的棋牌室、麻將室,詢問了上百人后,終于發現張某的蹤跡。 蘭福玉清楚地記得,抓捕張某的那天,她正開著車在街上搜尋,突然接到一位民警的電話,說與張某擦肩而過,準備實施抓捕。她猛踩了一腳剎車,也不管車有沒有停穩,打開車門飛奔下去。當她跑出50多米時,前方的人群出現了小的騷動,還以為有熱鬧可看的張某也朝著人群走了過來。一位民警大喝一聲:“張某!”當時張某下意識地用東川話答了一聲“到”。旁邊的民警迅速上前抓住他的手,這個潛逃了9年的嫌疑人就此落網。 張某說自己罪無可赦 2002年8月27日傍晚,喝了點酒的張某對來家里找自己侄女玩的小女孩起了歹意,他將小女孩打暈拖進屋子里,扯掉她的褲子,對這個才11歲的女孩實施了性侵犯。施暴過程中,小女孩蘇醒過來,開始拼命掙扎叫喊,張某怕被人發現,隨手扯下一塊窗簾布將小女孩的頭包起來,同時用拳頭猛打,直到那個小小的身子再也發不出任何聲音。他扛起女孩,在夜色中將她扔到遠處的公路邊,后來覺得不妥,又將女孩轉移到旁邊一段廢棄鐵路的草叢中。 從此,張某開始了9年的逃亡路。張某說,他一直像行尸走肉一樣活著,多年來唯一排解壓力的方法就是寫歌、彈吉他,前后已經彈壞3把吉他。但是,他萬萬沒想到,最終讓他露出馬腳被抓的原因,竟出在愛彈吉他上。 就在指認現場的當天,有因民鎮的村民指著他罵。張某說:“你們罵得好。”張某說,自己罪無可赦,現在,唯一的期盼就是見見兒子。(記者 楊樹華 通訊員 茶海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