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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三星售后維修時的取機單 ????青島新聞網1月19日訊 市民劉小姐去年買了一部三星手機,之后的三個多月的時間里,非人為的故障頻繁發生,劉小姐找廠家換過一次新機,后來又換了一個屏幕,升過2次級,最近又再次要換屏幕和主板。“我都被這手機弄崩潰了。”劉小姐很無奈。 ????劉小姐于2011年國慶節期間在青島國美以269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部三星i9003手機,買回去只有10天的時間,手機便屏幕失靈,按照合同約定,劉小姐找到三星售后服務中心更換了新機。但是,12月份開始,手機又開始出現問題,劉小姐找到售后,對方說是版本低需要升級,升級之后不久再出問題,售后人員又表示是屏幕壞了,給手機更換了屏幕。沒想到的是,換屏之后又出了問題,維修人員又告訴劉小姐是軟件和系統有沖突,于是又給手機進行了升級。 ????在維修了多次之后,劉小姐特意查閱了我國針對消費行為的“三包法”,法律規定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修理者提供修理記錄證明即可以換新機或退貨。于是劉小姐就前往售后協商,對方表示,軟件換版、升級等只能算作“維護”不算“維修” ,也沒有錄入電腦,因此劉小姐的退換要求被拒。但是劉小姐表示,新機存在故障即使是軟件的原因,商家也應該為此負責,而且劉小姐手中還有三張服務中心的維修取機單。 ??? 三星售后工作人員告訴劉小姐,只能繼續維修下去。1月18日上午,劉小姐又接到了三星威海路售后服務中心的電話,對方表示將再給劉小姐的手機換一下屏幕和主板。 ????“手機除了屏幕和主板外也沒有其他重要的部件了,這樣質量的手機居然能夠上市流通,而且出了問題還一再搪塞。”劉小姐對三星處理此事的態度很是氣憤。劉小姐表示,為了修手機,她先后6次去往三星威海路和人民路維修部,耗費了她很大的時間和精力。她告訴記者,自己已經將事情反映給了市工商部門,希望在有關部門的幫助下,自己能得到一個滿意的答復。(青島新聞網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