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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稅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0]2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見,請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根據我市工作實際,證券機構代扣納稅人限售股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使用代征代扣票款管理軟件代扣稅款,并為納稅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作為納稅人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證 ????一、為證券機構賦權啟用代征代扣票款管理軟件(企業端) ????證券機構所屬稅務機關管理部門負責授權設置證券機構軟件啟用權,通過綜合業務平臺,證券機構所屬稅收管理員為其授權,在代征代扣票款系統中操作流程如下: ????(一)認定證券機構為代扣單位:綜合業務平臺→專項管理→代征代扣稅款征收→代征單位管理→認定代征代扣管理—保存。 ????(二)認定證券機構軟件操作員:綜合業務平臺→專項管理→代征代扣稅款征收→企業端→用戶管理→增加用戶(外網用戶類型選擇企業會計人員)→保存。 ????通過依次完成以上兩項工作,該證券機構取得代征代扣票款系統使用權。 ????二、為證券機構賦權領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各分局計征部門負責為證券機構授權領用代扣代收稅款憑證。通過核心征管系統稅票管理模塊,分局的科所級稅票管理員(一般為大廳稅票管理員)為證券機構授予稅票領用權,具體操作流程為: ????(一)將證券機構設為用票單位:核心征管系統→稅票管理→用票人信息初始化→增加用票人→“用票人類型”選擇“2.三代單位”→“納稅人識別碼”錄入證券機構識別碼→保存。 ????(二)將受理結報的稅務人員設為“代理用票人”:核心征管系統→稅票管理→代理用票人信息初始化→“稅務用票人”選擇負責結報證券機構稅票的稅務人員→選中該證券機構作為“企業端用票人”后保存。 ????通過以上授權設置,稅務部門可在核心征管系統開展對證券機構稅票的領用及結報工作。 ????三、證券機構代扣納稅人限售股轉讓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開票員到所屬稅務部門按規定領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發生代扣限售股個人所得稅時,登陸外網:,使用代征代扣票款管理軟件完成代扣稅款業務,操作流程如下: ????(一)為納稅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代征代扣票款征收系統→征收開票→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錄入代征代扣人、納稅人、應納稅信息,保存打印(如納稅人為未登記個人,應先在軟件中用其身份證辦理臨時納稅人登記:代征代扣稅款征收系統→臨時登記→臨時納稅人登記→填寫相關登記信息→保存。) ????(二)代扣稅款匯總繳入國庫:代征代扣票款征收系統→稅票匯總→匯總繳款書→發送繳款書→匯總結報單。 ????(三)代扣票款信息結報:在核心征管系統中和代征代扣系統中按規定分別結報。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納稅人提請退稅時,需按國稅發[2010]8號文附件二的要求,向所屬稅務機關提報相關資料(繳納稅款憑證為代扣代收稅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由稅務機關征收大廳負責發起退稅受理任務,管理部門負責辦理退稅資料審核工作,計征部門負責填辦稅收收入退還書工作,操作流程如下: ????(一)若該納稅人未在核心征管辦理過登記,需結合工作際在核心征管系統中為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 ????(二)辦理退稅文書受理工作:核心征管系統涉稅事項受理崗→文書管理→文書登記→文書受理→選擇文書類型(減免退稅類申請審批表)→選擇文書代碼(243308退抵稅申請審批表(通用)→確定→附送資料選擇→保存→下一步→銀行種類、銀行名稱、銀行帳號、退抵稅類型(選擇“匯算、結算清繳退稅”方式)→錄入納稅人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上的有關信息(選擇稅種,征收品目,稅款所屬起止期,稅額,可申請退抵稅額、退抵稅額)→申請退抵稅方式(10退稅)→退稅原因→保存→接收機關→下一處理人→填錄預算科目→發送→稅收管理員、分管局長審批回傳→轉入稅收會計崗打印收入退還書。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限售股轉讓 ????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10]23號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規定,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采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征收。為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繳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證券機構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征繳問題 ????(一)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其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采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方式征收。各地稅務機關可根據當地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的開立與否、個人退稅的簡便與否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在下列方式中確定一種征繳方式: ????1.納稅保證金方式。證券機構將已扣的個人所得稅款,于次月7日內以納稅保證金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并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主管稅務機關收取納稅保證金時,應向證券機構開具有關憑證(憑證種類由各地自定),作為證券機構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憑證,憑證“類別”或“品目”欄寫明“代扣個人所得稅”。同時,稅務機關根據《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分納稅人開具《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作為納稅人預繳個人所得稅的憑證,憑證“類別”欄寫明“預繳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繳入稅務機關在當地商業銀行開設的“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存儲。 ????2.預繳稅款方式。證券機構將已扣的個人所得稅款,于次月7日內直接繳入國庫,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向證券機構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或以橫向聯網電子繳稅方式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繳入國庫。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分納稅人開具《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作為納稅人預繳個人所得稅的完稅憑證。 ????(二)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納稅人在轉讓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采取證券機構直接代扣代繳的方式征收。 ????證券機構每月所扣個人所得稅款,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主管稅務機關按照代扣代繳稅款有關規定辦理稅款入庫,并分納稅人開具《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作為納稅人的完稅憑證。 ????《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可由代扣代繳稅款的證券機構或由主管稅務機關交納稅人。各地稅務機關應通過適當途徑將繳款憑證取得方式預先告知納稅人。 ????二、關于采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方式下的稅款結算和退稅管理 ????(一)采用納稅保證金方式征繳稅款的結算 ????證券機構以納稅保證金方式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清算申報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低于已繳納稅保證金的,多繳部分稅務機關應及時從“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退還納稅人。同時,稅務機關應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將應納部分作為個人所得稅從“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繳入國庫,并將《稅收通用繳款書》相應聯次交納稅人,同時收回《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高于已繳納稅保證金的,稅務機關就納稅人應補繳稅款部分開具相應憑證直接補繳入庫;同時稅務機關應開具《稅收通用繳款書》將已繳納的納稅保證金從“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全額繳入國庫,并將《稅收通用繳款書》相應聯次交納稅人,同時收回《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清算事宜的,期限屆滿后,所繳納的納稅保證金全部作為個人所得稅繳入國庫。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的地區,稅務機關可通過聯網系統辦理稅款繳庫。 ????納稅保證金的收納繳庫、退還辦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5]181號)、《國家稅務總局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2號)有關規定執行。各地稅務機關應嚴格執行稅務代保管資金賬戶管理有關規定,嚴防發生賬戶資金的占壓、貪污、挪用、盜取等情形。 ????(二)采用預繳稅款方式征繳稅款的結算 ????證券機構以預繳稅款方式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清算申報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應補(退)稅款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稅款補繳入庫或稅款退庫。 ??? 個人所得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