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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裝修豪華令人咋舌 記者 藍瑩 攝 [調查] 由于建筑面積超標,一直沒有規劃驗收 隨后,記者查閱了相關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規定,國防教育基地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有明確的國防教育主題內容;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規章制度;有相應的國防教育設施;有顯著的社會教育效果。 根據甌海區發改委提供的立項材料,甌海國防教育基地應建有炮臺、槍械 溫州市規劃局生態園規劃分局副局長陳宇告訴記者,該基地由甌海區發改委立項,以“國防教育基地”名義審批。由于建筑面積超標,建造外形與原圖紙有出入,一直沒有規劃驗收,該檔案已移交溫州市城建檔案館。 [追問] 2年多了,國防教育基地的問題何時解決 溫州生態園管委會曾對“甌海國防教育基地”建別墅一事進行過調查。調查報告顯示:1998年12月10日,“甌海國防教育基地”由當時甌海區“以勞養武辦公室”批準建設。 1999年7月12日,經甌海規劃分局同意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許可用地面積6362平方米。 2005年1月,圖片展覽館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后進行建設,同年11月竣工,竣工建筑面積611.49平方米,超規劃許可面積130.04平方米。 2007年9月,辦公用房于開始基礎建設,但未按規劃許可要求進行,造成了目前“國防教育基地”變成“私人豪華別墅”現狀。該報告中還提到,該違法事件的處理將由甌海區及規劃部門負責查處。 隨后,記者致電2009年負責牽頭處理該事件的原甌海區委副書記陳方敏,而他拒絕就此事接受采訪。 自2009年起,“甌海國防教育基地”成“私人豪宅別墅”,引起媒體以及市民的高度關注,可是2年多過去了,此事也一直未得到相應的解決,市民也未得到一個明確的回復。別墅依然還是那間別墅,國防教育基地何時才能真正體現它的功能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