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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部門:醫療保險處 ???聯系電話: ????辦理地點:香港路17號行政審批大廳二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號窗口 ????辦理時間:每季度前十個工作日 ????許可依據: ????關于印發《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青勞社〔2009〕156號 ????許可條件: ????醫保門診定點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營業執照》、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收費許可證》; ????(二)專職(全日制用工,下同)醫師至少配備二名、護士至少配備一名,其中一名醫師應為中級以上職稱(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等),醫師的執業地點必須在本醫療機構,且三名醫護人員不得兼職; ????(三)按規定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 ????(四)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五)遵守國家有關醫療衛生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有健全和完善的醫療服務管理制度; ????(六)執行國家和省、市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 ????(七)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健全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 ????(八)配備符合要求的有關設備,有微機管理系統和專職操作人員及財務結算人員,與勞動保障部門實行微機聯網,逐步達到符合遠程監控相關要求。 ????許可程序: ????符合規定,愿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醫療機構,可向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以下程序審定: ????(一)申請受理。申請人應當于每季度的前十個工作日內到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以下簡稱《醫保門診定點申請表》)一式三份及電子文檔,《醫保門診定點申請表》可登陸“青島勞動保障網”下載;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3、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收費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醫護人員的執業證和職稱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及復印件,專職醫護人員社保卡復印件,聘用的退休人員身份證復印件、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 6、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已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二)現場審驗。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受理的各項申報材料,對申請人進行初審,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審驗,審驗內容包括: 1、營業時間醫護人員在崗情況; 2、營業時間醫護人員持證掛牌上崗情況; 3、各種證件的地址與經營地址是否一致; 4、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審驗的其他事項。 ????(三)網上公示。通過現場審驗的醫療機構,在“青島勞動保障網”公示十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四)確認定點。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網上公示情況和本辦法第五條確定的原則,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審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定點資格。對具備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頒發《青島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定點醫療機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醫保門診定點資格證書》)、并向社會公布;對不具備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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