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軍人補助今起提高20%
????時報綜合消息據《新京報》報道,民政部29日消息,傷殘軍人、烈屬、在鄉老復員軍人的撫恤補助標準,從今年10月1日起將再次提高。
????民政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10月1日起,殘疾軍人(含傷殘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殘疾撫恤金標準,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分別提高15%至20%;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每人每年提高720元,以上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同時,此次國家還將享受待遇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220元提至250元,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經費。
????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32990元、31950元、30900元,分別比2010年提高4300元、4170元、4030元。居住在城鎮的烈屬定期撫恤金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0480元;居住在農村的烈屬提高到每人每年6030元。
????民政部稱,這是近年來優撫對象提標幅度較大的一次。中央財政新增投入經費8.7億元,全年共安排撫恤補助經費230億元,惠及596萬優撫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