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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原則”——“定這些自律原則,是希望能得到村民的支持和理解,讓我做更多的為大家服務的事” 40多年的實踐,讓常德盛明白了一個深刻道理:既然做了黨員,當了干部,就要準備著吃苦、奉獻;要求別人做到的,必須自己先做到,需要群眾出力,自己就一定要比群眾多出力,先出力。 工作中,常德盛為自己定下了“三不原則”——就是不管在什么情況下,不收禮,不吃請,不徇私。蔣巷村有1 后來村里經濟條件好了,常德盛又定下了新“三不原則”——不拿全村最高工資,不住全村最好房子,不坐高檔轎車。他一心幫別人建房,自己的新房卻是全村最后建的。前來干活的泥瓦匠們,有心讓他家的生活條件好一些,就自作主張,把墻基向外擴大了幾平方米。“超了、超了”,常德盛用腳一量就發現了:“村干部宅基不能超過125平方米”。可梁都上了,怎么辦?鋸短!已經上了房的木梁,硬生生鋸掉了1米長。后來村里統一建農民別墅,186幢小洋房,戶均一套,每幢建筑面積220平方米,造價30多萬元,卻只收取村民12.8萬元,老房子還可以估價抵錢。而常德盛一家卻沒有要別墅。 進入新世紀以來,常德盛又定下了“三不原則”——一是職務不搞終身制;二是職位不搞世襲制,不傳自己人,培養德才兼備的接班人;三是村廠班子不搞家族制,企業領導崗位全部采用競爭上崗。 常德盛說:“我定這些自律原則,是希望全村干部群眾看在眼里,記在心上,當村里出臺全村規劃、實施行動時,就能得到村民的支持和理解,讓我做更多的為大家服務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