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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主持人方宏進資料圖
歷時3年多的知名主持人方宏進涉嫌詐騙一案終于有了結果。13日,河北省隆堯縣人民檢察院最終作出了“證據不足不予起訴”的決定,但似乎并不能讓方宏進方面滿意,他將于近期舉行發布會,“屆時還原真相。”
2009年10月,方宏進因涉嫌詐騙河北華龍公司120萬元被河北邢臺警方刑事拘留。歸還完欠款后,方宏進被取保候審。然而時隔僅1個月,方宏進卻從被告變成了原告,要求華龍公司支付自己廣告代言費252萬元。
最終決定“不予起訴”
不過,該事件卻沒有了下文。該案自2008年5月立案偵辦至今歷時3年零3個月,今年9月13日,河北省隆堯縣檢察院最終決定,方宏進涉嫌詐騙的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這個姍姍來遲的結果顯然不是方宏進想要的。16日,其代理律師博客上有一篇類似聲明的博文,落款為“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對檢察院的決定,事務所用了“好消息”來形容,但仍堅持認為,隆堯縣公安機關經過3年多的偵查、兩次補充偵查,本案證據已經確實、充分地證明了方宏進不構成犯罪,本案只是普通的民事糾紛,“隆堯警方涉嫌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替企業追債,嚴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天府早報記者致電方宏進,雖淡出熒幕許久,但他仍操一口標準的“播音腔”。記者剛亮明身份他便率先開口,“關于詐騙案,我現在并不方便談,謝謝你的關注。”
近期將舉行發布會
方宏進只表示將會在近期舉行一場發布會,“屆時我將會把全部真相公之于眾,我現在真不方便談。”至于為何要對檢察院決定“不依不饒”,方宏進則語氣誠懇地表示:“我當然是希望所有事情都有個好結果。”
方宏進的代理律師之一肖文彬說:“方宏進本人首先希望根據法律規定,讓隆堯縣公安局返還其已經扣押的120萬元;其次是恢復名譽、恢復清白。”談及即將舉行的發布會,肖文彬也透露,“如果有必要,方宏進確實會舉報或狀告隆堯縣公安、檢察院侵權,要求國家賠償。其余內容我們還在商量中,一有消息我們會透露的。”
新聞回放
涉嫌詐騙120萬名嘴鋃鐺入獄
2008年5月,河北省隆堯縣檢察院立案偵查知名主持人方宏進涉嫌詐騙案,同年6月刑事拘留方宏進公司副總,2009年10月,方宏進在河北邢臺被拘留。
被捕原因,是方宏進涉嫌詐騙隆堯縣華龍面業有限公司120萬元。在歸還了120萬元后,方宏進于10月14日被釋放。10月21日,方宏進發表聲明,就經濟糾紛進行回應。
11月23日,其律師莫少平稱將起訴該公司,并追討包括252萬廣告費在內共計382萬元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