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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子湖水面布滿漂浮物。 蘋果公司 兩次調查中,環保組織發現多達27家蘋果供應商出現過環境污染問題,而蘋果公司發布的《2011供應商責任報告》中列出的36個核心違反事件中,對環境污染只字不提。在長達5個月的時間里,環保組織曾多次聯名給蘋果公司寫信,希望建立對話機制,討論并促進供應商企業的環保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蘋果的任何正面回復。 直到8月31日早晨,《蘋 比起之前回避環保組織提出的環境問題和解決辦法,馬軍認為,這是一個積極信號。下一步就是如何阻止污染的問題。 知名廠商 在36家NGO連續發布報告指出多達29家IT知名品牌供應商有污染現象后,多數企業認識到污染的嚴重性,開始利用公開監管信息,推動供應商建立環保責任意識,控制生產和采購造成的污染擴大問題。 西門子公司開發了一個程序,可以自動將其供應商名單和公眾環境研究中心“污染地圖”數據庫收錄的企業監管記錄進行比對。一旦發現有違規的供應商,西門子以首席執行官和首席采購官的名義向這些供應商發送電子郵件,要求其迅速與環保組織聯系,公布整改措施,否則將有可能失去與西門子合作的機會。 諾基亞則建立了供應商檢索機制。包括諾基亞將嚴肅跟進存在環境違規問題的供應商,并促使其整改;在審核新的供應商時,諾基亞會通過環保組織“污染地圖”數據庫核查新的供應商是否有違規記錄;在年度審核時,諾基亞會通過數據庫核查供應商的環境情況,以確定審核重點。 專家認為品牌商應對生產過程負責 在《供應商行為準則》中,蘋果公司對有害物質、固體廢棄物、廢水和雨水、廢氣等環境影響也有詳細規定。但是調查卻發現蘋果供應商屢屢出現環境違規問題,環保組織認為,蘋果在其《供應商行為準則》中確保生產過程對環境負責的承諾已成空話,馬軍甚至表示蘋果對供應鏈的管理介入嚴格,如果出了事卻把責任全推給供應商,有逃避責任之嫌。 從事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的清華大學博士郭沛源表示,在國際企業社會責任領域,已有一些理念涉及到品牌商的責任問題,稱之為 “生產者的延伸責任”。“其實這里的生產者不是名幸電子這種生產供應商,而就是蘋果、諾基亞這樣的品牌商,品牌商的責任是有延伸的,不僅僅是它所控股的那個業務的流程。” 郭沛源認為,品牌商既然生產了產品,應該對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負責,并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用某些有毒有害的物質。“能力越大,責任就隨之越大,蘋果有足夠的影響力去影響它的供應商,它就應該承擔這些責任。”郭沛源說。 品牌商既然生產了產品,應該對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負責,并確保生產過程中不用某些有毒有害的物質。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蘋果公司有足夠的影響力去影響它的供應商,它就應該承擔這些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