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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獲悉,國家海洋局充分利用日常監測數據并經過現場核查和專家審查,認定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兩個徹底”沒有完成,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鉆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 依據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對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所做出的結論,國家海洋局決定采取進一步監管措施,加強對溢油事故處置監督管理。 溢油原因初步認定—— 溢油屬于責任事故 蓬萊19-3油田 B平臺沒有執行總體開發方案規定的分層注水開發要求,B23井長期籠統注水,無法發現和控制與采油井不連通的注水層產生的超壓,造成與之接觸的斷層失穩,發生沿斷層的向上竄流,這是B平臺附近海域溢油事故的直接原因。此外,B23井注水出現異常,理應立即停注排查,卻未果斷停注,造成溢油量增加。 C平臺未進行安全性論證,擅自將注入層上提至接近油層底部,造成C20井鉆井過程中接近該層位時遇到高壓發生井涌。同時,違反經核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要求,C20井表層套管過淺,發生井涌時表層套管下部地層承壓過高,造成原油及鉆井泥漿混合物側漏到海底泥砂層,導致C平臺附近海底溢油。 聯合調查組對原因分析后認定,由于康菲公司沒有盡到合理審慎作業者的責任,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屬于責任事故。 全油田“三停” 國家海洋局表示,通過對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的全面調查可以認定,康菲公司在蓬萊19-3油田長期油氣生產開發中,破壞了該采區斷層的穩定性,且截止到目前對溢油源的徹底封堵沒有完成,如維持現有開發方式可能產生新的地層破壞和新的溢油風險。 鑒于這種情況,為防范新的危害,保護渤海海洋生態環境,促進該油田生產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海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規有關規定,國家海洋局責令康菲公司執行以下決定: 一、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止回注、停止鉆井、停止油氣生產作業。 二、責令康菲公司必須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繼續排查溢油風險點、封堵溢油源,并及時清除溢油事故油污。 三、重新編制蓬萊19-3油田開發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核準后逐步恢復生產作業。 四、在實施“三停”期間,康菲公司為開展溢油處置的一切作業應在確保安全、確保不再產生新的污染損害的前提下進行。為保證安全、保護油藏和減輕地層壓力而必須實施的泄壓作業或為封堵溢油源實施的鉆井作業,應抓緊制定可行有效的方案并經合作方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認可,主動接受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的嚴格監管,確認作業確有必要并保證不再發生新的溢油和其他環境風險。同時將泄壓作業等有關處置的方案向社會及時公布,接受公眾的監督。 五、有關事故處置工作進展的信息,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此外,作業者必須重新修訂蓬萊19-3油田總體開發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解除“三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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