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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出臺后,是否在房產證上“加名”成了讓不少家庭糾結的問題。昨天,市房地產登記(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建紅做客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資源網“在線訪談”欄目時表示,對婚后購買住房添加配偶姓名的,只需夫妻雙方持有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共同申請即可辦理。 有網友詢問,婚后購房,購房合同為男方名字,還沒辦房產證,辦證時可以直接寫雙方名字嗎?王建紅對此答復,購房合同為 王建紅指出,如已辦理單方名字的房產證,夫妻雙方約定房地產共有后,可持有關證件辦理變更。 網談中,還有網友詢問部分中介公司推出的新房更名交易是否合法,王建紅答復,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商品房屋預售后,辦理《房地產權證》前是不能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的,不能更名。此類交易行為不合法且存在巨大風險,請市民切莫參與。 據悉,“中心”為方便群眾,除市中心(巫峽路9-11號)外還在市內四區分別設立了分支機構,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東部交易處:新浦路6號,電話:85023921;市北交易處:南京路236號-2、-3,電話:85020865;四方交易處:重慶南路120號,電話:85639738;李滄交易處:峰山路117號,電話:87632119。(本報記者 崔武) 繼承房產這樣辦 網友:去世的老人房產過戶都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嘉賓:產權人去世后,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繼承人需先辦理繼承公證,合法繼承人持《繼承公證書》、房產證原件、繼承人身份證件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區的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