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隨著高層建筑的越來越多,擋光早已成為市民關注的一個問題。記者昨日從有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島市建筑日照間距計算和管理辦法(試行)》已于8月5日起正式施行,住宅是否擋光有了青島標準。
????《辦法》詳細劃分了不同的住宅類別,并提出了相應的標準。該辦法規定新建、改建住宅、宿舍、學校及托幼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場地)和療養院、醫院病房、老年人居住建筑等建設工程或新建、改建建設工程對以上建筑采光有遮擋的,應當計算日照間距。
????《辦法》規定,日照間距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規定的日照標準。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獲得日照,當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間總數超過四個時,其中宜有兩個獲得日照,獲得的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累計 2小時;宿舍半數以上的居室,應能獲得同住宅居住空間相等的日照時數;托兒所、幼兒園的主要生活用房,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3小時;療養院半數以上的療養室、醫院半數以上的病房、中小學半數以上的教室,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筑累計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2小時;托兒所、幼兒園和中小學的活動場地,累計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2小時。
????另外,對原來就達不到現行日照標準的建筑,也作了保護性規定,明確規定:被遮擋建筑日照時數在工程建設前低于本辦法規定標準的,新建、改建建設工程不得降低其原來的日照時數。
????《辦法》還規定了幾種不適用日照間距的情形,包括恢復性建設,臨時建筑,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開設采光門、窗,擅自變更使用性質或者擅自變更為居室、學校及托幼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場地)和療養院、醫院病房的,高度低于 2.2米的底層建筑和其他不適用日照間距規定的建筑。
????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市民,日照分析采集的數據應當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準的圖紙確定的數據和現狀測繪數據為準。測繪數據應當由具有相應測繪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測繪。(本報記者 崔武)
????居民住房 至少一間有陽光 《青島市建筑日照間距計算和管理辦法(試行)》頒布實施 教育機構室外活動場地日照時數也納入規定
????早報訊 隨著高層建筑越來越多,擋光早已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幾年,相關的糾紛出現了不少。記者從昨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島市建筑日照間距計算和管理辦法 (試行)》已于8月5日正式施行,是否擋光有了新標準。 學校教室提高日照標準
????新規定中明確新建、改建住宅、學校及托幼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場地)和療養院、醫院病房、老年休養場所等建設工程或新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對以上建筑采光有遮擋的,應當計算日照間距。
????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獲得日照,當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間總數超過4個時,其中宜有兩個獲得日照,獲得的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累計2小時;宿舍半數以上的居室,應能獲得同住宅居住空間相等的日照時數;托兒所、幼兒園:主要生活用房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3小時,活動場地累計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2小時。療養院中,半數以上的療養室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醫院半數以上病房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中小學半數以上的教室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活動場地累計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2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筑累計日照不低于冬至日2小時。
????“在國家的日照間距標準中,并沒有把中小學校及托幼所的室外活動場地納入到規范標準中,但我市考慮到孩子成長的健康需要,我們的地方法規一直都有這方面的規定。”市規劃局法規監察處副處長尹兆東說,此外中小學教室、托幼機構用房、醫院病房等日照標準在此次新頒布實施的辦法中都有所提高,其中托兒所、幼兒園的主要生活用房的日照時數由原“大寒日累計2小時”的標準提高到“冬至日累計3小時”。 擋光賠償尚缺法律依據
????此前的多次網絡在線訪談中,康儲山莊居民指出對面因新建高樓擋光嚴重。對此市規劃局負責人曾答復說,根據測繪部門出具的日照分析報告,康儲山莊小區住宅每戶均滿足 《青島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辦法》確定的大寒日不少于2個小時的日照要求,且大多數大寒日累計日照時數在3個小時以上,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和《青島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辦法》的規定。“雖然審批符合規定,但小區住宅日照時數和居民居住質量確實受到影響。不過從目前來看,擋光賠償問題沒有具體法律進行規定,只能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房屋置換或現金賠償,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民事等其他途徑維權。”尹兆東說。(記者 孫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