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房 至少一間有陽光 《青島市建筑日照間距計算和管理辦法(試行)》頒布實施 教育機構室外活動場地日照時數也納入規定
????早報訊 隨著高層建筑越來越多,擋光早已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幾年,相關的糾紛出現了不少。記者從昨日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島市建筑日照間距計算和管理辦法 (試行)》已于8月5日正式施行,是否擋光有了新標準。 學校教室提高日照標準
????新規定中明確新建、改建住宅、學校及托幼園所的教室、寢室、活動室(場地)和療養院、醫院病房、老年休養場所等建設工程或新建、改建的建設工程對以上建筑采光有遮擋的,應當計算日照間距。
????每套住宅至少應有一個居住空間獲得日照,當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間總數超過4個時,其中宜有兩個獲得日照,獲得的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累計2小時;宿舍半數以上的居室,應能獲得同住宅居住空間相等的日照時數;托兒所、幼兒園:主要生活用房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3小時,活動場地累計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2小時。療養院中,半數以上的療養室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醫院半數以上病房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中小學半數以上的教室日照時數不低于冬至日累計2小時,活動場地累計日照時數不低于大寒日2小時。老年人居住建筑累計日照不低于冬至日2小時。
????“在國家的日照間距標準中,并沒有把中小學校及托幼所的室外活動場地納入到規范標準中,但我市考慮到孩子成長的健康需要,我們的地方法規一直都有這方面的規定。”市規劃局法規監察處副處長尹兆東說,此外中小學教室、托幼機構用房、醫院病房等日照標準在此次新頒布實施的辦法中都有所提高,其中托兒所、幼兒園的主要生活用房的日照時數由原“大寒日累計2小時”的標準提高到“冬至日累計3小時”。 擋光賠償尚缺法律依據
????此前的多次網絡在線訪談中,康儲山莊居民指出對面因新建高樓擋光嚴重。對此市規劃局負責人曾答復說,根據測繪部門出具的日照分析報告,康儲山莊小區住宅每戶均滿足 《青島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辦法》確定的大寒日不少于2個小時的日照要求,且大多數大寒日累計日照時數在3個小時以上,符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和《青島市城市建筑規劃管理辦法》的規定。“雖然審批符合規定,但小區住宅日照時數和居民居住質量確實受到影響。不過從目前來看,擋光賠償問題沒有具體法律進行規定,只能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房屋置換或現金賠償,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民事等其他途徑維權。”尹兆東說。(記者 孫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