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一周連發三起棄嬰事件

青島一周連發三起棄嬰事件

青島一周連發三起棄嬰事件
“近日來丟孩子的事情時有發生,基本都是孩子有腦癱、癲癇等疾病,家長因為家庭比較貧困,為了擺脫負擔將孩子丟掉,希望有好心人幫忙養。”市兒童福利院的李先生表示,這些孩子被拋棄后,即便有了好的醫療環境,卻永遠沒有了好的家庭環境,而家庭環境在孩子的成長中是不可缺少的。“這些丟孩子的家庭如
果確實太過貧困,無力救治,還可以申請社會援助,但這樣將孩子丟掉,實在是太不負責任,對孩子的未來也沒有任何好處。”李先生說。
婦產醫生:優生優育避免悲劇
“生下來就患有癲癇,很可能的家族就有癲癇病史。”本市一家醫院婦產科醫生孫女士介紹,如果家族中有人患有癲癇,市民在懷孕前應該到醫院做相關的遺傳病學檢查,可以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
孫醫生介紹,對于患有腦癱的嬰兒,如果排除分娩時受傷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產婦在懷孕前嚴重缺乏葉酸,影響到胎兒的神經發育。“市民還是應該優生優育,有計劃地要孩子,提前補充葉酸。”孫醫生說,在懷孕后還是要定期產檢,及時發現胎兒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這樣的悲劇。
律師:觸犯刑法卻難執行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依法負有撫養義務的人員,具有撫養的實際能力而拒絕撫養、將嬰兒遺棄的,構成遺棄罪,情節惡劣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有關法律還規定,如果將嬰兒遺棄在沒有行人或人跡罕至的地方,其行為嚴重侵犯甚至剝奪了棄嬰的生存權的,涉嫌故意殺人罪。
對于這些規定,一名律師表示“雖然有明確規定,但在現實生活中卻難以執行。”這名律師表示,對于“是否有實際撫養能力”這一條目前也就很難去界定,而且在實際處理案件中,不僅棄嬰的父母比較難以尋找,就算是日前城陽警方找到棄嬰父母的事件中,也很難再對其作出處罰。
“更應該從道德上去約束這種行為。”這名律師表示,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是不可接受的,即便孩子有病、家里又沒有條件醫治,社會上總是有好心人會伸出援手。“丟孩子時希望有好心人幫忙,怎么不想想自己先狠了心去傷害孩子呢?”這名律師表示,這種拋棄孩子的行為,在道德上是不可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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