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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2.3萬套保障房全部開建 公租房可租可售制度開始試點 公租房可租可售制度具體思路 凡規劃為住宅的建設用地應優先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其配建比例不低于規劃住宅建筑面積的20%;其具體面積可以通過“限地價、競公共租賃住房配建面積”的出讓方式確定;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土地受讓人投資建設并持有,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10年;開發企業投資經營公共租賃住房10年后,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有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日前,我市列入年內開工計劃的33個保障性住房項目、23148套房源已全部開工建設,開工時間分別比國家和省政府的要求提前5個月和3個月,率先超額完成上級下達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同時,為有效調動企業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積極性,我市正在研究建立公共租賃住房有條件的可租可售制度。 據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長杜本好介紹,今年是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最大的一年,國家和省下達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為22460套,相當于前三年開工任務的總和。經過有關方面共同努力,目前我市已超額完成了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 與之前相比,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中,公共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比重大幅增加,23148套房源中,公共租賃住房7239套、經濟適用住房5900套、限價商品住房10009套,分別占總量的31%、26%、43%。在區域分布上,除市南區和高新區外,各區均有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分布。其中,經濟適用住房主要集中在市內四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集中在城陽區、黃島區,限價商品住房主要分布在嶗山區、城陽區、黃島區和高新區。 近年來,新就業職工、新畢業大學生的住房困難受到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這部分群體收入水平雖不低,但工作時間短、積蓄較少,面臨的是階段性住房難題,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可較好地解決其現實困難。為此,市政府做出了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初步計劃 “十二五”期間在每年建設5000套公共租賃住房的基礎上,再增加3000套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指標。其中,5000套主要面向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同時,在資格準入政策上,將適度放寬戶籍、收入等限制,通過解決住房難題,達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目的。 為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有效調動企業參與的積極性,我市正在研究建立公共租賃住房有條件的可租可售制度。具體思路是,凡規劃為住宅的建設用地應優先配建公共租賃住房,其配建比例不低于規劃住宅建筑面積的20%;其具體面積可以通過“限地價、競公共租賃住房配建面積”的出讓方式確定;配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由土地受讓人投資建設并持有,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10年;開發企業投資經營公共租賃住房10年后,可按屆時的限價商品住房價格出售。這一制度目前已在白沙灣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設項目進行試點,并擬在此基礎上逐步完善和推廣。 杜本好對這一政策的價值進行了解讀:企業建公租房滿10年可出售的政策,既可保證原用地單位土地收益不減少,又可保證開發企業合理利潤,還能適應被保障群體住房的階段性需求,有利于推動公共租賃住房的循環利用。 “目前,我市存量的公租房有近2萬套,經過 10年建設,到2020年,加上新增的8萬套,我市公租房將達到10萬套”,杜本好算起了賬,屆時,我市公租房將進入有序流動、總量保持的新階段,基本可滿足社會需求。(本報記者 崔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