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災后重建中的人權保障 四川汶川地震災區群眾的生活和各項權利得到充分保障。現在,四川、甘肅、陜西三省災區共維修加固農村住房292萬戶、城鎮住房146萬套,重建農村住房191萬戶、城鎮住房近29萬套,城鄉居民居住條件比震前明顯改善。 災區勞動者就業得到充分保障。國家采取建立就業援助聯席會議制度等措施,投入36.78億元支持擴大就業和社保事業,直 災區中小學和醫療衛生機構的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國家規劃重建的3972所學校開工99.7%,完工93.8%,災區學生于2010年春季開學時已全部進入永久性建筑學習。規劃重建的3001個醫療衛生機構恢復重建項目已開工99.7%,完工92.2%,基本完成了1108個地震災區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的恢復重建工作。災區建成一批文化市場服務網點、社會福利院、社區服務中心、敬老院、廣播電視等配套服務設施。 尊重遇難者,對地震中遇難和失蹤人員登記造冊并予以公布。四川省本著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分類處理的原則,制定規范的工作方法,核實一批、公布一批。目前,全省98個確認有遇難或失蹤人員的縣(市、區),絕大部分已完成公布工作。災區各級政府正繼續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鄭重穩妥地做好遇難失蹤人員的名單公布工作和最終遇難人數的核定工作。 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得到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使用。2009年1月起,國家審計署全面啟動跟蹤審計工作,到2010年11月,國家審計署和地方審計機關共派出1.9萬多人次,組成7137個審計組,對四川、甘肅、陜西三省災后恢復重建項目開展跟蹤審計,審計情況已向社會公告。四川省及其所轄市、縣相繼成立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監督款物的接收使用,實現了從災初到恢復重建階段的全過程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防震減災的法制不斷健全,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不斷提高。四川省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村民住宅抗震設防管理的決定》和《汶川地震災區城鎮受損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及修復加固拆除實施意見》等地方性法規;其他受災地區也制定了相關規范性文件。2009年起,四川省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安排專門學時實施省級地方課程《生活·生命與安全》,進行應急疏散安全演練,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